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是聯(lián)系采購人和供應商的橋梁,中介代理機構作為采購代理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運作是否規(guī)范,直接影響著政府采購的聲譽和形象。
采購人在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時,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也可以委托中介代理機構采購,在委托中介代理機構采購的時候,根據法律規(guī)定,采購人可以自行選擇代理機構。從實際情況來看,委托中介代理機構實行政府采購,存在著采購單位任意選擇特定的中介代理機構、中介代理機構采購過程不規(guī)范等問題。
不規(guī)范原因有三
中介選擇很自由 根據《政府采購法》第十九條“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中介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采購人指定中介代理機構”的規(guī)定,采購單位都是自己選擇代理機構,因為法律沒有規(guī)定監(jiān)管部門的具體責任,因此監(jiān)管部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基本上是想管也不知道如何管。
追逐利益舍公正 中介代理機構和集中采購機構不同,它是完全市場化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實體。采購單位自行委托代理機構采購的項目,自然成為中介代理機構都想爭取的市場份額。某些采購單位出于某種目的,要求代理機構按照自己的意愿編制招標文件,而為了維護客戶關系,許多中介代理機構便聽命于采購人,按照采購人的意愿來編制文件、組織采購,這種情況下,中介代理機構已經變成招標方“代理”,中介代理機構相對客觀、公正的立場被弱化了。
先斬后奏不備案 政府采購的主要環(huán)節(jié)是招標文件的編制和依法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規(guī)范、公正評標。有的中介代理機構往往以采購人要求時間緊、初次代理政府采購項目等理由,不按政府采購文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將招標文件進行備案審核,而是先發(fā)布公告和發(fā)售招標文件搞“先斬后奏”,因此加強對招標文件的前期審核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同時,中介依法組織評標委員會工作缺乏具體的管理要求和責任部門、責任人,相關的工作要求難以得到保障和落實。
要完善委托中介代理機構采購項目的管理,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代理機構分類管理
首先我們在對中介代理機構的資格、業(yè)績等進行詳細審查的同時,可以嘗試按業(yè)務特長對中介代理機構進行適當的分類管理,方便采購人更科學、全面地評價和選擇對自己最需要的中介代理機構。其次,將各級管理部門對中介代理機構每次代理的評價意見納入考核體系,對中介代理機構的評價內容主要有采購價格、節(jié)約資金效果、服務質量、信譽狀況、有無違法行為等,加強、完善對中介代理機構的考核。
向咨詢型招標轉變
2003年《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至今,政府采購工作走過了5年時間。雖然各級政府不斷加強政府采購的管理、健全政府采購的組織機構,但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政府采購至今還沒有標準、規(guī)范的招標文件樣本,評標辦法也很不統(tǒng)一,可以說政府采購的基礎工作還不夠扎實。對照“政府采購應該采購國貨、應該扶持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等要求,有的中介代理機構因為缺乏具體的指導做法不知如何做,還有的中介代理機構由于專業(yè)知識的貧乏無力去做。因此,不斷完善其采購知識、拓展其專業(yè)知識應成為監(jiān)管部門和中介代理機構共同考慮的問題。同時,希望能建立省級政府采購專業(yè)咨詢組織做采購代理機構的技術支持和保障,使得中介代理機構從“程序型招標”向“咨詢型招標”發(fā)展。在確保政府采購規(guī)范的同時,提高政府采購的服務質量和意識,取得采購人信任和支持、配合,才能更好地開展政府采購工作。
加強對采購活動的監(jiān)督
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監(jiān)管其實是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時所采用的政府采購方式的監(jiān)管,所以其監(jiān)管的內容和形式要根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進行政府采購活動中所采用的采購方式而定。
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監(jiān)管主要采用事前監(jiān)管——申報制。因為在采購人委托給中介代理機構之前就有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的編制等環(huán)節(jié),給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開展政府采購活動進行事前監(jiān)管提供了時間和空間,只要中介代理機構按事前確定的程序操作,所進行的政府采購活動則相對規(guī)范。所以其事前監(jiān)管的模式為申報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申報的主要內容有:
招標公告。主要審核招標公告的幾大要素是否完整、有無歧視性語言、是否在指定的媒體上發(fā)布等。
招標文件。主要審核招標文件的幾大內容是否齊全、有無產品指定性傾向、是否具有易讀性和可操作性等。
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主要審核評標方法是否科學、合理,評標標準是否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
評委的組成。主要審核評委的資質與人員結構。
竟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的監(jiān)管主要采用事中監(jiān)管——督查制。這是因為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等方式運用都是由于標的物比較特殊、或者標底太小、或者采購人時間要求較緊、或者公開招標后作實質性響應的投標人太少、或者公開招標費用較大等。而這兩種方式在操作中人為因素較多,所以,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應派專人進行督查,監(jiān)管整個操作過程是否規(guī)范和合法。
督查的主要內容有:現場監(jiān)督供應商應標行為;現場對評委會組成人員的資質、人員結構、人數進行監(jiān)督;對談判方案和評標標準及辦法進行審核;現場監(jiān)督談判過程。
加強對評標委員會管理
中介代理機構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應按《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要求,依法從政府采購專家?guī)熘谐槿?,要落實專門的部門和人員,確保專家隨機抽取和保密工作。對采購金額較大的項目,要會同采購單位的紀檢部門對評標現場進行必要的監(jiān)督,確保評委公平、公正地評標。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