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購中,競爭性談判的適用范圍研究有多大?基建工程項目,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嗎?當前,一些采購人對工程項目要求直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理由是技術復雜,采購項目特殊,且緊急需要。殊不知,其行為帶來諸多弊端,主要表現(xiàn)在:
違背了法律規(guī)定
《政府采購法》第30條規(guī)定了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四種適用條件?!胺舷铝星樾沃坏呢浳锘蛘叻眨梢砸勒毡痉ú捎酶偁幮哉勁蟹绞讲少彛赫袠撕鬀]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guī)格或者具體要求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泵黠@該項規(guī)定不適用工程項目,僅限于貨物和服務項目。
突破了招標限額
在采購執(zhí)行的過程中,各級政府按預算管理權限和程序每年確定并公布了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明確界定集中采購范圍。而工程項目通常采購資金數(shù)額巨大,采購規(guī)模不小,明確界定在集中采購目錄之中,遠遠突破了政府采購招標采購限額,應當屬于招標采購范圍,必須實行集中采購,并不適用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
擾亂了采購秩序
政府采購制度在我國全面推行近七年,《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已近五年,政府采購觀念已為采購當事人所認知,政府采購工作已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工程項目在采購方式上不依法辦事,隨意混用,“張冠李戴”,必將造成采購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為所欲為,藐視政府采購權威,導致采購秩序混亂。
侵犯了商家權益
招標采購方式采購,招標公告時間長,對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都一視同仁,透明度高,有利于充分公開競爭。而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在公告時限上沒有具體規(guī)定,而法律規(guī)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競爭的范圍有限,采購人自由裁量權大,定高資格,設人為門檻,拋苛刻條件,將眾多潛在的供應商拒之門外。
因此,監(jiān)管部門應當依照政府采購規(guī)定,理直氣壯地“叫?!惫こ添椖侩S意選定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行為。另外,要加強宣傳,強化預算約束,依法采購,全程控管采購過程,規(guī)范采購程序,讓政府采購活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從而營造公平競爭的政府采購市場環(huán)境,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要加強政策宣傳
爭取各級領導重視和支持。一是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wǎng)絡等媒體,以《政府采購法》實施五周年為契機,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爭取采購當事人的理解和重視。二是舉辦各種培訓,強化采購人的法制意識,消除采購工作中的各種疑慮,明確采購方式的適用范圍和執(zhí)行程序。三是加強法制宣傳,提高震懾力。各級政府及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提高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水平,向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廣大供應商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重點宣傳違法的后果,以案釋法,實行警示教育。四是監(jiān)管部門通過日常工作提供政策服務和業(yè)務指導,為采購人執(zhí)行好政府采購制度清理障礙,確保采購執(zhí)行效果。
要強化預算約束
一方面各單位編制部門預算時,工程項目預算必須要求細化,明確采購范圍、采購標準、采購方式和資金來源等,使工程項目的采購預算具有法律效力,監(jiān)管部門要把住預算控制源頭,以減少采購方式選擇上的隨意性。另一方面嚴格按批復的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保證預算的法律效力,硬化對采購人的行為約束,防范朝令夕改、違法違規(guī)行為,確保采購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只有這樣才能強化預算約束,提高執(zhí)行效率。
要加大監(jiān)管力度
工程項目的采購方式審批嚴格。一是財政部門對工程項目的采購方式要認真審核,嚴格審批,確保依法采購。二是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跟蹤工程采購項目,密切關注采購方式的執(zhí)行情況,嚴格把關,嚴肅管理,確保采購方式執(zhí)行不走樣,維護好供應商的合法權益。三是與采購執(zhí)行機構密切聯(lián)系,時刻關注采購人的行為,規(guī)范采購方式運行和采購程序的執(zhí)行,提高政府采購的震懾力,維護政府采購的權威。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