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購中,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串通的情況難以避免。串通都是私下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外人是很難知道的。但如果有串通,采購人必然會施展各種手段讓與之串通的供應商中標,這些手段必然會在采購過程中有所表現。
明里或暗里指定品牌 采購人找出很多借口或理由,直言不諱地提出要采購某種指定品牌產品,或在招標文件所述的采購需求中變相指定采購某種特定品牌的產品,如規(guī)定采購項目必須達到某項技術指標,而該指標只有特定產品具備。
放寬或抬高入圍門檻 如與采購人串通的供應商資質條件較低,采購人就會有意放寬投標的入圍門檻,確保其能入圍。反之,提高入圍門檻,使與采購人串通的供應商能減少競爭對手。
加大或壓低某項評分因素 如與采購人串通的供應商的某項評分因素具有強勢,采購人就會在制定評分標準時加大此項因素的分值比重,反之,壓低此因素的分值比重,更有甚者干脆取消此項評分因素。
提出苛刻的附加要求 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苛刻的附加要求,如必須什么時間送貨,必須贈送什么東西、提供什么服務等等。有的采購人甚至將此項作為評分因素,確定一定的分值。對類似苛刻的附加要求,一般供應商不敢輕易答應,而早已與采購人串通好的供應商則會完全答應,一旦串通供應商中標,采購人會主動放棄這些苛刻的附加要求。
用足一票評審權 采購人在采購代理機構制訂評分細則時有意提高評標委員會自由裁量權的比重,以便給自身擁有的一票評審權留下更大的發(fā)揮空間。當與采購人預計串通的供應商得分不足以中標時,采購人可以充分利用這一票,在自由裁量權內予以調節(jié)。
不確認評標結果 當最終的采購結果不是與采購人串通好的供應商中標時,采購人會采取遲遲不確認評標結果、不簽定采購合同的手段排斥中標供應商,對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進行反復研究,雞蛋里挑骨頭,企圖推翻評標結果。
以上這些表現,只要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加強監(jiān)管,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加以注意和提防,完全可以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使串通目的不能得逞。
來源:中國采購與招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