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要出具廠家對該項目惟一代理的授權函。”目前這句話在很多項目的采購文件中已經(jīng)成為“??汀?。但是筆者卻認為,要“惟一授權”很容易掉進生產廠家設置的價格陷阱。
一位集中采購機構的負責人說,目前之所以很多項目都跟供應商要廠家針對項目的惟一授權,是因為很擔心通過代理商買到“山寨”貨?!暗俏覀儏s掉進了陷阱?!边@位負責人說,“代理商和生產廠家就會形成一個圍標串標的集團,把我們的政府采購工作徹底架空了?!睂Υ?,筆者認為要生產廠家出具“惟一授權”函,就相當于很多家代理商在前來投標的時候,就先在生產廠家那里進行了競爭。而且這種競爭肯定是不公平的,生產廠家想把這一紙授權給誰就可以給誰。這就會出現(xiàn)哪個代理商聽話、哪個代理商愿意分享更多的利潤,就在這場競爭中勝出。這樣一來,哪家代理商可以參加哪個政府采購項目和代理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報價完全由廠家來決定。避免采購到“山寨”貨,“惟一授權”并不是惟一且最好的辦法。加強驗收工作、加強對供應商誠信履約的管理。目前很多省市的政府采購部門也在加大對供應商履約驗收部分的管理力度。如建立供應商“黑名單”,規(guī)定如果不按合同條款誠信履約則根據(jù)違約程度處以通報批評或是不準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幾年的懲罰,就從制度建設方面積極地去杜絕“山寨”貨的出現(xiàn)?!叭绻霈F(xiàn)‘山寨’貨,就‘封殺’該供應商一兩年,肯定沒有人再敢冒險。”一位業(yè)內人士說,“一次提供假貨能賺多少錢呢?被列入黑名單將給他帶來多大的損失呢?商人的心里自有權衡的。這比要什么‘惟一授權’效果好得多?!?/P>
因此,筆者認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項目的時候,盡量避免用“惟一授權”作為對供應商的資質要求之一,遠離供應商架空政府采購中心工作的陷阱。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