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某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完成一個出租車客運經營權項目的招標工作后,遭到了未中標供應商G公司的質疑。
G公司在書面質疑函中稱,中標供應商B公司資格文件的真實性和響應性值得懷疑,B公司的租賃合同、銀行存款證明、人員組織架構方面有造假的嫌疑,因此B公司不是合格的投標人,沒有資格成為此次采購的中標人。
在接到G公司的質疑函后,采購代理機構并未對G公司提出的上述三個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而是讓B公司證明其不存在虛假投標的問題。
B公司配合得十分積極,在接到采購代理機構電話的當天,就拿著G公司在質疑中提到的場地租賃合同原件以及當?shù)赜嘘P部門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書前往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澄清。
"G公司沒有中標就嫉妒我們,進而故意中傷,我們提供的材料全是真的,不存在虛假投標行為。"B公司投標代表如是對采購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說。
次日,采購代理機構相關負責人在答復G公司質疑時表示,未發(fā)現(xiàn)B公司投標造假的問題。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G公司又向當?shù)刎斦块T提起了投訴。G公司在投訴中稱,采購代理機構沒有對中標單位相關文件的真實性和響應性進行核實,中標單位的租賃合同、銀行存款證明、人員組織架構方面存在虛假情況,請求調查核實其真實性。
當?shù)刎斦块T受理投訴后,對投標人提到的三個方面逐一進行了調查核實。通過核查,財政部門發(fā)現(xiàn),中標人B公司投標文件中的場地租賃合同復印件與原件一致;銀行資信證明書也是真實的;但B公司投標文件所列人員中,并非全部為該公司的在職員工,出現(xiàn)了其他單位的員工資質證件材料,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檢機構和現(xiàn)有安全技術人員配備情況,各項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當?shù)刎斦块T認為,B公司的投標文件未能提供客觀真實的信息,存在不真實投標的現(xiàn)象,并影響了采購結果,于是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十九條,作出了"本次采購結果無效,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決定。
案例分析
在上述采購活動中,G公司提出的質疑中提到了B公司的三項資格證明文件造假的問題,但采購代理機構在B公司證明了其中兩項內容是真實的后,便沒有對第三項內容進行核實,而是作出了一個看似客觀、實則不負責的答復:"未發(fā)現(xiàn)"B公司造假。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確實有一些供應商提出質疑的內容查證起來非常困難,采購代理機構從業(yè)人員用"未發(fā)現(xiàn)某公司造假",的確比用"某公司不存在造假"的表述來進行質疑答復更科學和安全,同時也可以避免"在供應商提起投訴后監(jiān)管部門調查發(fā)現(xiàn)相關供應商存在造假問題"的尷尬。
然而,采購代理機構也不能因為有"未發(fā)現(xiàn)"這樣的概念可以用,就對那些易于發(fā)現(xiàn)的問題也不進行調查核實。上述案例中,B公司在人員方面的造假并不難核實,比如說根據(jù)其投標文件所列的人員名字,把電話打到該公司前臺去找這個人,還可以通過社保部門查詢,有很多方法可以確認B公司在這一點上是否造假。
采購代理機構在答復供應商的疑問或者是質疑時,既要遵守《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和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還要認真查實供應商提出的相關問題。雖然采購代理機構每天有很多項目要做,事務性工作非常多,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的滿意度也肯定會給采購代理機構的工作帶來影響,而且還關系到廣大供應商、監(jiān)管部門以及社會公眾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評價。
因此,采購代理機構不僅要做好項目,嚴格遵守《政府采購法》對質疑答復的要求,還應認真地對供應商提出的所有問題盡最大可能進行全面核實,絕不能隨隨便便就作出答復。
法規(guī)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一條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詢問,采購人應當及時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第五十三條 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第五十四條 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或者質疑,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就采購人委托授權范圍內的事項作出答復。
來源:政府信息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