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價比法為何被束之高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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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3年09月02日
■ 本報記者 賈璐
在質疑投訴成為政府采購家常便飯的當下,人們在實際工作中也更關注招標文件是否科學、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是否合理等這些容易引發(fā)風險的因素。比如,遇到了一個從未做過的項目應該選擇哪種評標方法?但面對這樣的問題,實踐中也許只有兩種備選答案:要么是最低評標價法,要么是綜合評分法。這讓人不禁質疑,性價比法哪去了?
使用率幾乎為零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第五十條規(guī)定,貨物服務招標采購的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分法和性價比法。從規(guī)定上看,3種評標方法各有千秋,適用于不同的項目。但是,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政府采購法》頒布以來的十余年,我們采購中心組織實施的項目從未使用過性價比法?!边@是江蘇省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馬云娥給記者講述的性價比法的使用情況。
類似常州的情況并不鮮見。記者就性價比法的使用現(xiàn)狀隨機采訪了北京、江蘇、廣東、山西、黑龍江、遼寧、陜西等地的10余家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這些受訪機構給出的答案要么是“從來沒有使用過”,要么是“幾乎沒有使用過”、“基本沒用過”。
這些回答,給人的一個直觀感覺是,性價比法已形同虛設。
各方均抵觸
依照規(guī)定,性價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后,計算出每個有效投標人除價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項評分因素(包括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yè)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等)的匯總得分,并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商數(shù)(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從設計上看,這種方法的目的是追求最高性價比,應該說比較符合采購方的意愿,可為什么使用率如此之低呢?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各方都不愿意用這種評標法。
部分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人員認為,綜合評分法完全可以替代性價比法,沒必要再使用性價比法。“性價比法和綜合評分法涉及的主要評審因素差不多,計算起來又相對復雜。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有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兩種評標方法就足夠了?!边|寧省營口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王連洪告訴記者。陜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李平也認為,性價比法也是綜合評價商品的性價比,因此與綜合評分法非常類似。
而且,與綜合評分法和最低價法相比,性價比法定義復雜、操作難度高,使得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評標專家、采購人、供應商、監(jiān)管部門在不大理解這種評標方法的情況下,都不愿意采用這種方法。
山西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王躍進表示,使用性價比法時,在計算“除價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項評分因素”環(huán)節(jié)中,針對每個不同的采購項目,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yè)績、服務等各項因素的所占的權重不好把握,而權重稍有偏差,就會引起采購結果的變化。這是性價比法使用率較低的重要原因。
加上,目前多數(shù)地方存在評標專家數(shù)量和質量上的雙重困境,這使性價比法在使用過程中面臨“專家一不留神就會算錯”的尷尬。
“看不明白、太復雜了!”這種聲音則代表了采購人、供應商以及監(jiān)管部門的想法。
山西省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林志平告訴記者,他們以前也嘗試過使用性價比法,但在采購人確認評標方式環(huán)節(jié),因為這種方法看上去太復雜了,采購人不大理解,因此總不愿意使用。
馬云娥告訴記者,供應商也不接受這種評標法。據(jù)她介紹,供應商們因為無法理解這種評標法,而質疑很多,意見很大。
監(jiān)管部門則會因為不理解這種評標法的評標原則,而發(fā)出“為什么有便宜的不選,而非要買貴的”等詰問。據(jù)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一科科長白新明介紹,從大同政府采購的經(jīng)驗來說,采取性價比法,中標結果往往會比綜合評分法和最低價評分法的價格高,因此容易受到紀檢監(jiān)察等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調查。
此外,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龔云峰認為,不排除一些采購人更希望貼近采購預算把錢花完,不接受價格低、性價比高的產品,因此不愿采用性價比法的情況。
而國信招標集團總工程師荊貴鎖認為,性價比法使用率極低的根本原因是,性價比法沒有實用價值,無法保證選出的產品就是性價比最高的。
據(jù)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專家分析,有些產品的價格與性能不成比例,性價比法可能會使某些價格低、價格因素以外的綜合得分也低的供應商被確定為預中標供應商;也會使采購人真正需要的性能較高的產品落標。他舉例說,有時候采購人確實需要高精度儀器,但這類產品性能上提升一點點,價格就會提高很多,如果采取性價比法,高精度儀器就將無法中標。
有無存在的必要?
那么,性價比法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性價比法很有存在的必要,應該保留。”龔云峰的觀點代表了一批業(yè)內專家的看法。他分析說,最能體現(xiàn)物有所值理念的評標方法,就是性價比法。通過性價比法,既不鼓勵很多采購人反對的低價者中標,也不支持供應商和社會各界反對的高價者中標,其追求的結果是各項評分因素的匯總得分,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商數(shù)最大者中標,此結果意味著采購人的每單位貨幣支出獲得的收益最大。
業(yè)界專家也進一步分析說,在很多情況下,性價比法和綜合評分法追求的效果是不一樣的:性價比法是追求性能和價格的最佳結合點,而綜合評分法考察的是投標人的綜合實力。綜合評分法無法取代性價比法。
盡管性價比法還存在許多理論上的應用價值,但如果遵循“用腳投票”的邏輯,那么在超低的使用率面前,性價比法的“前路”自然多了幾分不確定性。記者注意到,此前發(fā)布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已難覓性價比法的字眼。今后,它是否會退出歷史舞臺,有待實踐中作出進一步回答。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在質疑投訴成為政府采購家常便飯的當下,人們在實際工作中也更關注招標文件是否科學、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是否合理等這些容易引發(fā)風險的因素。比如,遇到了一個從未做過的項目應該選擇哪種評標方法?但面對這樣的問題,實踐中也許只有兩種備選答案:要么是最低評標價法,要么是綜合評分法。這讓人不禁質疑,性價比法哪去了?
使用率幾乎為零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18號令)第五十條規(guī)定,貨物服務招標采購的評標方法分為最低評標價法、綜合評分法和性價比法。從規(guī)定上看,3種評標方法各有千秋,適用于不同的項目。但是,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政府采購法》頒布以來的十余年,我們采購中心組織實施的項目從未使用過性價比法?!边@是江蘇省常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馬云娥給記者講述的性價比法的使用情況。
類似常州的情況并不鮮見。記者就性價比法的使用現(xiàn)狀隨機采訪了北京、江蘇、廣東、山西、黑龍江、遼寧、陜西等地的10余家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和社會代理機構。這些受訪機構給出的答案要么是“從來沒有使用過”,要么是“幾乎沒有使用過”、“基本沒用過”。
這些回答,給人的一個直觀感覺是,性價比法已形同虛設。
各方均抵觸
依照規(guī)定,性價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后,計算出每個有效投標人除價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項評分因素(包括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yè)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等)的匯總得分,并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商數(shù)(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從設計上看,這種方法的目的是追求最高性價比,應該說比較符合采購方的意愿,可為什么使用率如此之低呢?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各方都不愿意用這種評標法。
部分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人員認為,綜合評分法完全可以替代性價比法,沒必要再使用性價比法。“性價比法和綜合評分法涉及的主要評審因素差不多,計算起來又相對復雜。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有最低評標價法和綜合評分法兩種評標方法就足夠了?!边|寧省營口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王連洪告訴記者。陜西省商洛市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李平也認為,性價比法也是綜合評價商品的性價比,因此與綜合評分法非常類似。
而且,與綜合評分法和最低價法相比,性價比法定義復雜、操作難度高,使得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評標專家、采購人、供應商、監(jiān)管部門在不大理解這種評標方法的情況下,都不愿意采用這種方法。
山西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王躍進表示,使用性價比法時,在計算“除價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項評分因素”環(huán)節(jié)中,針對每個不同的采購項目,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yè)績、服務等各項因素的所占的權重不好把握,而權重稍有偏差,就會引起采購結果的變化。這是性價比法使用率較低的重要原因。
加上,目前多數(shù)地方存在評標專家數(shù)量和質量上的雙重困境,這使性價比法在使用過程中面臨“專家一不留神就會算錯”的尷尬。
“看不明白、太復雜了!”這種聲音則代表了采購人、供應商以及監(jiān)管部門的想法。
山西省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林志平告訴記者,他們以前也嘗試過使用性價比法,但在采購人確認評標方式環(huán)節(jié),因為這種方法看上去太復雜了,采購人不大理解,因此總不愿意使用。
馬云娥告訴記者,供應商也不接受這種評標法。據(jù)她介紹,供應商們因為無法理解這種評標法,而質疑很多,意見很大。
監(jiān)管部門則會因為不理解這種評標法的評標原則,而發(fā)出“為什么有便宜的不選,而非要買貴的”等詰問。據(jù)大同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一科科長白新明介紹,從大同政府采購的經(jīng)驗來說,采取性價比法,中標結果往往會比綜合評分法和最低價評分法的價格高,因此容易受到紀檢監(jiān)察等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調查。
此外,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龔云峰認為,不排除一些采購人更希望貼近采購預算把錢花完,不接受價格低、性價比高的產品,因此不愿采用性價比法的情況。
而國信招標集團總工程師荊貴鎖認為,性價比法使用率極低的根本原因是,性價比法沒有實用價值,無法保證選出的產品就是性價比最高的。
據(jù)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專家分析,有些產品的價格與性能不成比例,性價比法可能會使某些價格低、價格因素以外的綜合得分也低的供應商被確定為預中標供應商;也會使采購人真正需要的性能較高的產品落標。他舉例說,有時候采購人確實需要高精度儀器,但這類產品性能上提升一點點,價格就會提高很多,如果采取性價比法,高精度儀器就將無法中標。
有無存在的必要?
那么,性價比法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性價比法很有存在的必要,應該保留。”龔云峰的觀點代表了一批業(yè)內專家的看法。他分析說,最能體現(xiàn)物有所值理念的評標方法,就是性價比法。通過性價比法,既不鼓勵很多采購人反對的低價者中標,也不支持供應商和社會各界反對的高價者中標,其追求的結果是各項評分因素的匯總得分,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商數(shù)最大者中標,此結果意味著采購人的每單位貨幣支出獲得的收益最大。
業(yè)界專家也進一步分析說,在很多情況下,性價比法和綜合評分法追求的效果是不一樣的:性價比法是追求性能和價格的最佳結合點,而綜合評分法考察的是投標人的綜合實力。綜合評分法無法取代性價比法。
盡管性價比法還存在許多理論上的應用價值,但如果遵循“用腳投票”的邏輯,那么在超低的使用率面前,性價比法的“前路”自然多了幾分不確定性。記者注意到,此前發(fā)布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已難覓性價比法的字眼。今后,它是否會退出歷史舞臺,有待實踐中作出進一步回答。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