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驗收,緣何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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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3年10月17日
■ 彭時明
履約驗收是政府采購的最后一個程序。但如果說履約驗收是政府采購不守的防線,卻決非危言聳聽。
虛設的履約驗收
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就是對供應商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情況的驗收,包括對履約過程的跟蹤,對合同標的物的查驗、檢測、糾偏、評估和確認。然而在現(xiàn)實中,完全符合采購合同的履約則極為鮮見。
采購合同履約中,常見的供應商違約行為包括交付期違約、貨物質量性能違約、貨物種類或技術規(guī)格違約、服務違約、數(shù)量違約等。
問題溯源
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的問題由多種因素導致,制度缺失是最根本的因素。主要表現(xiàn)是:
程序不規(guī)范。關于履約驗收,除了《政府采購法》中的原則性規(guī)定,沒有出臺具體的管理辦法,履約驗收沒有操作的依據(jù),缺乏規(guī)范的程序加以約束。
監(jiān)督不到位。政府采購的履約驗收程序是一個沒有法定監(jiān)督責任、沒有第三方參與的程序。雖然《政府采購法》也將采購代理機構列為驗收的組織者,但不是強制要求。由于委托、責任、費用等方面的問題,目前并未形成采購代理機構參與履約驗收的制度。履約驗收基本上是采購人與供應商間的雙方行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監(jiān)督。
責任不明確。驗收人對驗收成果承擔什么責任不明確。驗收人必須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載明的事項組織驗收,這是一項法定責任。但是,當供應商出現(xiàn)違約行為,驗收人對背離合同約定的履約予以驗收通過時,應當承擔什么責任,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采購人對供應商的違約行為如何維權、如何抵制、違約損失如何索賠、如何追究供應商的違約責任等,沒有明確規(guī)定。
信息不公開。對供應商履約驗收的相關信息,應當屬于“政府采購活動狀況的數(shù)據(jù)和資料”,但各地并未將其列入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范圍,沒有納入社會公眾監(jiān)督的視線。
經費不落實。政府采購編制項目預算,通常不考慮驗收所需的費用。由于沒有專項驗收經費,采購人無從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驗收。
立規(guī)堵漏
政府采購從預算編審到驗收支付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非常重要。然而與預算審批、委托代理、招投標等環(huán)節(jié)相比,履約驗收環(huán)節(jié)始終沒有受到重視,成為政府采購“木桶效應”中的那塊短板。筆者認為,加強履約驗收應當從制度建設入手,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規(guī)范驗收程序。
履約驗收應當按以下步驟進行:①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驗收申請應當載明提交的日期,貨物送達的時間、地點,驗收的方式、項目及對應的合同條件等。采購人應當簽收驗收申請。驗收申請在貨物送達前提出,代貨物送達通知。②成立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采購人、供應商和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的專業(yè)人員組成,人數(shù)視驗收項目的規(guī)模和復雜性確定,組成人員要固定。驗收小組的組成要形成書面文件。③貨物送達驗收。即對貨物送達狀態(tài)的勘驗,包括對包裝物的完整、包裝的數(shù)量、包裝標記的品名與規(guī)格的符合性等。送達驗收一般在采購人指定的地點集中勘驗。送達驗收要做記錄,驗收組成員簽字。④開箱查驗。即對包裝內容物與包裝標記符合性的驗收,一般在安裝地進行。開箱驗收可以和送達驗收合并進行。⑤質量抽檢。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貨物,借助專業(yè)工具,對其材質、重量、尺寸、工藝、強度、厚度等關系質量的技術數(shù)據(jù)進行檢驗,并與合同條件比對,得出符合性判斷。必要時可以向專業(yè)檢測機構送檢。⑥履約跟蹤。即對供應商履行合同的過程進行跟蹤查驗,適用于周期較長、有隱蔽部位的集成類項目或涉眾的分發(fā)類項目。⑦異議與糾正。驗收中發(fā)現(xiàn)有與合同條件不符的問題時,驗收小組應當向供應商提出書面異議,要求其作出解釋,予以糾正。供應商應當作出書面回應。糾正與合同不符的問題需要延期交付的,采購人可以視情況同意適當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來的合同周期。⑧保留圖像或視頻記錄。驗收過程中的實物場景應當拍攝圖片或攝錄視頻文件,作為驗收資料提交和保存。⑨試運行。需要通過試運行來驗證標的物功能與性能的,驗收小組應當對試運行記錄予以查驗,收入驗收文件。⑩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不能只有結論性意見,同時要有過程記錄和分項符合性記載,要能反映履約驗收的過程,能反映履約驗收與合同條件的符合性。驗收報告可以采用表單方式,但要規(guī)定必要的附件。前述各步驟產生的文書都應該是驗收報告單的附件。
驗收報告是法定的采購文件,必須依法歸檔。
二是納入咨詢服務。
履約驗收的組織和實施,可以作為咨詢服務業(yè)務委托給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如將其納入咨詢服務的范疇,委托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
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組織履約驗收,所提供的是咨詢服務,超出了招標代理的業(yè)務范圍,采購人應當支付咨詢服務費。咨詢服務費的收取標準,可以參照工程建設項目咨詢服務收費中的工程決算收費標準執(zhí)行。驗收費用在項目預算中單列,金額確定,由投標人并入其投標報價,中標后向驗收組織者預付,通過驗收后一并向財政結算。
三是實行信息公開。
履約驗收的信息應該公開,而且應當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發(fā)布驗收公告。驗收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名稱、合同編號、采購人名稱、中標人名稱、合同簽署日期、合同交付日期、主要合同條款、合同變更事項、雙方索賠事項、委托檢驗機構、驗收小組成員、驗收結論等。驗收公告的發(fā)布宣告采購活動結束。
四是追究違約責任。
一是在合同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供應商明顯不能按照其投標承諾簽署或履行合同的,應當定性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應當依法追究供應商的責任。能夠作出認定的,應當依法取消其中標資格,列入不良記錄名單。二是供應商在履行合同中因過錯行為導致違約,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三是采購人不能提供約定的合同履行條件,導致供應商履行合同產生損失的,采購人應當予以賠償。四是采購人故意拖延或刁難供應商履行合同的,除了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外,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紀律責任。五是其他供應商認為合同履約事項損害了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對此提出質疑和投訴。
(作者單位:海南菲迪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履約驗收是政府采購的最后一個程序。但如果說履約驗收是政府采購不守的防線,卻決非危言聳聽。
虛設的履約驗收
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就是對供應商履行政府采購合同情況的驗收,包括對履約過程的跟蹤,對合同標的物的查驗、檢測、糾偏、評估和確認。然而在現(xiàn)實中,完全符合采購合同的履約則極為鮮見。
采購合同履約中,常見的供應商違約行為包括交付期違約、貨物質量性能違約、貨物種類或技術規(guī)格違約、服務違約、數(shù)量違約等。
問題溯源
政府采購履約驗收的問題由多種因素導致,制度缺失是最根本的因素。主要表現(xiàn)是:
程序不規(guī)范。關于履約驗收,除了《政府采購法》中的原則性規(guī)定,沒有出臺具體的管理辦法,履約驗收沒有操作的依據(jù),缺乏規(guī)范的程序加以約束。
監(jiān)督不到位。政府采購的履約驗收程序是一個沒有法定監(jiān)督責任、沒有第三方參與的程序。雖然《政府采購法》也將采購代理機構列為驗收的組織者,但不是強制要求。由于委托、責任、費用等方面的問題,目前并未形成采購代理機構參與履約驗收的制度。履約驗收基本上是采購人與供應商間的雙方行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監(jiān)督。
責任不明確。驗收人對驗收成果承擔什么責任不明確。驗收人必須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載明的事項組織驗收,這是一項法定責任。但是,當供應商出現(xiàn)違約行為,驗收人對背離合同約定的履約予以驗收通過時,應當承擔什么責任,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采購人對供應商的違約行為如何維權、如何抵制、違約損失如何索賠、如何追究供應商的違約責任等,沒有明確規(guī)定。
信息不公開。對供應商履約驗收的相關信息,應當屬于“政府采購活動狀況的數(shù)據(jù)和資料”,但各地并未將其列入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的范圍,沒有納入社會公眾監(jiān)督的視線。
經費不落實。政府采購編制項目預算,通常不考慮驗收所需的費用。由于沒有專項驗收經費,采購人無從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驗收。
立規(guī)堵漏
政府采購從預算編審到驗收支付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非常重要。然而與預算審批、委托代理、招投標等環(huán)節(jié)相比,履約驗收環(huán)節(jié)始終沒有受到重視,成為政府采購“木桶效應”中的那塊短板。筆者認為,加強履約驗收應當從制度建設入手,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規(guī)范驗收程序。
履約驗收應當按以下步驟進行:①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驗收申請應當載明提交的日期,貨物送達的時間、地點,驗收的方式、項目及對應的合同條件等。采購人應當簽收驗收申請。驗收申請在貨物送達前提出,代貨物送達通知。②成立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采購人、供應商和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的專業(yè)人員組成,人數(shù)視驗收項目的規(guī)模和復雜性確定,組成人員要固定。驗收小組的組成要形成書面文件。③貨物送達驗收。即對貨物送達狀態(tài)的勘驗,包括對包裝物的完整、包裝的數(shù)量、包裝標記的品名與規(guī)格的符合性等。送達驗收一般在采購人指定的地點集中勘驗。送達驗收要做記錄,驗收組成員簽字。④開箱查驗。即對包裝內容物與包裝標記符合性的驗收,一般在安裝地進行。開箱驗收可以和送達驗收合并進行。⑤質量抽檢。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貨物,借助專業(yè)工具,對其材質、重量、尺寸、工藝、強度、厚度等關系質量的技術數(shù)據(jù)進行檢驗,并與合同條件比對,得出符合性判斷。必要時可以向專業(yè)檢測機構送檢。⑥履約跟蹤。即對供應商履行合同的過程進行跟蹤查驗,適用于周期較長、有隱蔽部位的集成類項目或涉眾的分發(fā)類項目。⑦異議與糾正。驗收中發(fā)現(xiàn)有與合同條件不符的問題時,驗收小組應當向供應商提出書面異議,要求其作出解釋,予以糾正。供應商應當作出書面回應。糾正與合同不符的問題需要延期交付的,采購人可以視情況同意適當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來的合同周期。⑧保留圖像或視頻記錄。驗收過程中的實物場景應當拍攝圖片或攝錄視頻文件,作為驗收資料提交和保存。⑨試運行。需要通過試運行來驗證標的物功能與性能的,驗收小組應當對試運行記錄予以查驗,收入驗收文件。⑩提交驗收報告。驗收報告不能只有結論性意見,同時要有過程記錄和分項符合性記載,要能反映履約驗收的過程,能反映履約驗收與合同條件的符合性。驗收報告可以采用表單方式,但要規(guī)定必要的附件。前述各步驟產生的文書都應該是驗收報告單的附件。
驗收報告是法定的采購文件,必須依法歸檔。
二是納入咨詢服務。
履約驗收的組織和實施,可以作為咨詢服務業(yè)務委托給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如將其納入咨詢服務的范疇,委托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承擔。
代理機構受采購人委托組織履約驗收,所提供的是咨詢服務,超出了招標代理的業(yè)務范圍,采購人應當支付咨詢服務費。咨詢服務費的收取標準,可以參照工程建設項目咨詢服務收費中的工程決算收費標準執(zhí)行。驗收費用在項目預算中單列,金額確定,由投標人并入其投標報價,中標后向驗收組織者預付,通過驗收后一并向財政結算。
三是實行信息公開。
履約驗收的信息應該公開,而且應當在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發(fā)布驗收公告。驗收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項目名稱、合同編號、采購人名稱、中標人名稱、合同簽署日期、合同交付日期、主要合同條款、合同變更事項、雙方索賠事項、委托檢驗機構、驗收小組成員、驗收結論等。驗收公告的發(fā)布宣告采購活動結束。
四是追究違約責任。
一是在合同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現(xiàn)供應商明顯不能按照其投標承諾簽署或履行合同的,應當定性為“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應當依法追究供應商的責任。能夠作出認定的,應當依法取消其中標資格,列入不良記錄名單。二是供應商在履行合同中因過錯行為導致違約,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三是采購人不能提供約定的合同履行條件,導致供應商履行合同產生損失的,采購人應當予以賠償。四是采購人故意拖延或刁難供應商履行合同的,除了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外,還要承擔相應的行政紀律責任。五是其他供應商認為合同履約事項損害了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對此提出質疑和投訴。
(作者單位:海南菲迪克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