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彩頁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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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3年12月05日
■ 張龍
案情回放■■■
某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組織科研設備項目公開招標活動,共有3家供應商參與投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中標供應商并在法定媒體發(fā)布中標公告后,參加投標活動的一家未中標供應商((以下簡稱“B公司”)提出書面質疑。質疑稱:中標供應商(以下簡稱“A公司”)提供的產品技術參數有一項負偏離,而B公司提供的產品無偏離,且投標報價與A公司相差不大。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標準,B公司中標可能性更大。
采購中心接到質疑后隨即進行調查核實,通過仔細核對A公司投標文件中的產品彩頁,發(fā)現有一項負偏離,但評委會認定該偏離不是實質性偏離。采購中心及時請5名評委進行復審,同時要求A公司對此不一致進行解釋。A公司解釋稱,產品進行了升級,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提供的是以前未升級的宣傳彩頁。對此失誤,A公司表示本次投標參數可按負偏離處理。對于A公司的解釋,評委會認為合情合理,采購中心請A公司寫了一份書面澄清。按照招標文件評分標準規(guī)定,有一項非實質性負偏離扣2分,評標委員會按照評分標準規(guī)定進行了糾正, 糾正后A公司綜合評分仍最高。采購中心根據評標委員會復審意見,維持了A公司的中標資格。
B公司對結果不滿,遂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當地監(jiān)管部門受理投訴后作出了“取消A公司的中標資格,同時責令代理機構修改該項目的招標文件,嚴格依法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處理決定。
案例評析■■■
透過上述案例,有以下3個問題值得思考:
其一,投標文件與宣傳彩頁不符應該被判無效投標嗎?
筆者認為,應區(qū)別對待,如果像本案這樣招標文件中已經明確要求投標供應商要在投標文件的后面附上產品的宣傳彩頁,并且也明確要求投標文件產品參數與宣傳彩頁一致,否則其投標將會判為無效投標,那么判A公司為無效投標是合理的。反之,如果招標文件沒有相關規(guī)定,開標時遇到同樣的情況,且供應商作出了合理的澄清后,再判A公司為無效投標就不合理了。
其二,如何提高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
在政府采購中,像本案這樣由于評審結果有瑕疵而引起供應商質疑和投訴的情況呈逐年上升趨勢。究其原因主要是評審專家存在知識體系不夠完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把握不準、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等問題。但是人無完人,目前要求專家多能也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項目的經辦人員在組織專家評審前應要求評審專家通讀招標文件,并解讀招標文件,及時引導專家按程序評標。資格性審查與符合性審查應嚴格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進行,對專家評審中提出政策疑問能恰如其分地回答。對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國家權威部門和法律顧問咨詢,必要時應及時請投標人澄清。經辦人員雖然不能干涉評標,但有義務對專家打分進行復核,對不按評分規(guī)則打分情況有義務提醒其改正或向監(jiān)管部門反映。
其三,處理質疑是重程序還是要重內容?
隨著《政府采購法》以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的實施,各地對質疑的程序都有了具體的規(guī)定,保障了絕大多數質疑受理的順利開展。受理質疑程序固然重要,但質疑內容同樣也很重要,需要規(guī)范進行。處理質疑時,既要熟悉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又要結合招投標文件的實際,同時要參考評委會的意見,重要的疑難問題要向國家權威部門和法律顧問咨詢。要宏觀把握質疑內容的實質,給出合理的回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訴。切不可盲目把評委會的意見當做處理質疑的擋箭牌,把質疑回復當作走程序。
(作者單位: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案情回放■■■
某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組織科研設備項目公開招標活動,共有3家供應商參與投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確定中標供應商并在法定媒體發(fā)布中標公告后,參加投標活動的一家未中標供應商((以下簡稱“B公司”)提出書面質疑。質疑稱:中標供應商(以下簡稱“A公司”)提供的產品技術參數有一項負偏離,而B公司提供的產品無偏離,且投標報價與A公司相差不大。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標準,B公司中標可能性更大。
采購中心接到質疑后隨即進行調查核實,通過仔細核對A公司投標文件中的產品彩頁,發(fā)現有一項負偏離,但評委會認定該偏離不是實質性偏離。采購中心及時請5名評委進行復審,同時要求A公司對此不一致進行解釋。A公司解釋稱,產品進行了升級,由于工作人員的疏忽,提供的是以前未升級的宣傳彩頁。對此失誤,A公司表示本次投標參數可按負偏離處理。對于A公司的解釋,評委會認為合情合理,采購中心請A公司寫了一份書面澄清。按照招標文件評分標準規(guī)定,有一項非實質性負偏離扣2分,評標委員會按照評分標準規(guī)定進行了糾正, 糾正后A公司綜合評分仍最高。采購中心根據評標委員會復審意見,維持了A公司的中標資格。
B公司對結果不滿,遂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當地監(jiān)管部門受理投訴后作出了“取消A公司的中標資格,同時責令代理機構修改該項目的招標文件,嚴格依法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處理決定。
案例評析■■■
透過上述案例,有以下3個問題值得思考:
其一,投標文件與宣傳彩頁不符應該被判無效投標嗎?
筆者認為,應區(qū)別對待,如果像本案這樣招標文件中已經明確要求投標供應商要在投標文件的后面附上產品的宣傳彩頁,并且也明確要求投標文件產品參數與宣傳彩頁一致,否則其投標將會判為無效投標,那么判A公司為無效投標是合理的。反之,如果招標文件沒有相關規(guī)定,開標時遇到同樣的情況,且供應商作出了合理的澄清后,再判A公司為無效投標就不合理了。
其二,如何提高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
在政府采購中,像本案這樣由于評審結果有瑕疵而引起供應商質疑和投訴的情況呈逐年上升趨勢。究其原因主要是評審專家存在知識體系不夠完備、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把握不準、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等問題。但是人無完人,目前要求專家多能也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項目的經辦人員在組織專家評審前應要求評審專家通讀招標文件,并解讀招標文件,及時引導專家按程序評標。資格性審查與符合性審查應嚴格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進行,對專家評審中提出政策疑問能恰如其分地回答。對不清楚的應及時向國家權威部門和法律顧問咨詢,必要時應及時請投標人澄清。經辦人員雖然不能干涉評標,但有義務對專家打分進行復核,對不按評分規(guī)則打分情況有義務提醒其改正或向監(jiān)管部門反映。
其三,處理質疑是重程序還是要重內容?
隨著《政府采購法》以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的實施,各地對質疑的程序都有了具體的規(guī)定,保障了絕大多數質疑受理的順利開展。受理質疑程序固然重要,但質疑內容同樣也很重要,需要規(guī)范進行。處理質疑時,既要熟悉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又要結合招投標文件的實際,同時要參考評委會的意見,重要的疑難問題要向國家權威部門和法律顧問咨詢。要宏觀把握質疑內容的實質,給出合理的回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投訴。切不可盲目把評委會的意見當做處理質疑的擋箭牌,把質疑回復當作走程序。
(作者單位: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