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2年全國政府采購規(guī)模由1009億元增加到13977億元,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也由4.6%提高到11.1%,但是,節(jié)約的效果并不明顯。中國社科院發(fā)布的2014年《法治藍皮書》首次推出了《中國政府采購制度實施狀況》報告,報告顯示政府采購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場均價,56.1%的商品高于市場平均價1.5倍。政府采購伴生著暗箱操作、腐敗滋生。令人擔心的問題終于出現(xiàn)———分散采購,分散腐??;集中采購會出現(xiàn)集中腐敗嗎?看來這種問題在加強法治的今天,依然沒有消除。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政府實物性財政支出需要主要通過貢納和賦稅來滿足,但并不是所有的實物都可以通過貢稅來取得,不排除有一部分支出所需的物資通過政府在市場上采購來滿足。這可以說是政府采購的原始形態(tài)。
在西周時期的200多年間,中國的工商業(yè)發(fā)展已達到一定規(guī)模,政府為了穩(wěn)定經(jīng)濟,在市場上收購一些多余的物資,既可以用于財政支出,又可以調節(jié)物價。有兩條資料可以反映這一點?!吨芏Y·地官·廛人》記載“凡珍異之有滯者,(廛人)斂而入于膳府”。“斂”指管理市場的官員大量低價收購積壓的珍禽異獸,集中到膳府,既解決了商品積壓的問題,又降低了膳食成本。另據(jù)《周禮·地官·泉府》記載:“泉府,掌以市之征布(幣),斂市之不售、貨之滯于民用者,以其賈買之,物而書之,以待不時而買者。買者各從其抵(本)”??梢娭袊钤绲墓膊少彊C構是“廛人”與“泉府”,采購的目的,一是低價購買食品,滿足膳食的需要,政府也是購買者與消費者,有節(jié)約財政購買經(jīng)費的要求。二是低買低賣,平衡價格。
秦漢以后,政府購買行為日益影響到社會的方方面面?!短接[》記載:“秦始皇四年七月,立太平倉,豐則糴,欠則糶,以利民也”。經(jīng)辦人員也沒有從中漁利的機會。而真正的政府大量采購——均輸制度始于漢代。《漢書》記載:“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shù)十人,分布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以異時商賈所轉者為賦,而相灌輸”。在傳統(tǒng)貢納制度中,各部門在各地爭購物資,導致物價昂貴;而各郡國向中央輸送貢物,因長途運輸,有的運費超過原價。均輸是官府把各地貢物運到賣價高的地方出賣,錢交給中央或購買所需物資。這不僅是通過低買高賣來均衡各地物價,中央得錢之后也可以在當?shù)厥袌錾响`活地采購。
后漢時,均輸平準的對象已由糧食擴大到所有貨物,采購的時間、對象相當復雜。《后漢書》記載:“開委府于京師,以籠貨物,賤則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利,故曰平準”。還設立“常平倉”進行實物周轉??梢?,平準就是為了穩(wěn)定物價而由政府開展的采購活動。
對于中國現(xiàn)代政府采購制度的起始問題,學術界有兩種觀點:一是始于1980年的招投標制。主要理由是招投標制符合政府采購的基本特征。首先表現(xiàn)在招投標主體是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yè),招投標資金是國有資金。其次表現(xiàn)在招投標活動是在公開透明的狀態(tài)下進行的,招投標信息和程序公開,過程和結果公開。最后表現(xiàn)在招投標活動要受到主管部門制定的規(guī)章約束。二是始于1995年上海市對財政專項設備購置實行政府采購試點,即以財政部門為主體的機關公務車、保險、電器、專用設備、高檔辦公用品和計算機網(wǎng)絡等的采購試點。1997年1月,深圳市采用邀請招標及服務競爭的方式,選擇了兩家保險公司為公務車提供保險服務。1998年11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將制定《政府采購法》列入立法規(guī)劃。2003年政府采購法正式實施。
從中國古今的政府采購來看,節(jié)約都是“主旋律”。從國外的情況來看,政府采購的節(jié)約率一般為10%~30%。而《中國政府采購制度實施狀況》報告顯示政府采購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場均價,讓我們有理由懷疑政府采購的必要性。好在政府采購的過程都是有細致記錄的,我們希望在目前反腐敗取得成效的大環(huán)境下,加大對政府采購的審計力度,可以為反腐敗斗爭作出貢獻。
?。ㄗ髡呦抵心县斀?jīng)政法大學教授、湖北省統(tǒng)計局副局長)
來源: 南都網(wǎng) 作者: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