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生“天價采購”的土壤如何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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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一臺核磁設備,出廠價僅200萬元,醫(yī)院采購價卻高達1200萬元——近日在武漢第五屆全球公共采購論壇上,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呂本富披露的這一“內幕”,讓與會者震驚。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lián)合會的不完全統(tǒng)計和測算,我國公共采購市場規(guī)模已超過20萬億元。近年來,公共采購領域屢曝“天價采購”“黑心采購”事件,其背后總離不開亂伸的“權力之手”。(新華網 11月27日)
政府采購領域不斷出現“天價采購”現象,政府采購部門官員腐敗案件時有發(fā)生,究其原因,是采購環(huán)節(jié)存在漏洞缺乏監(jiān)管,相關法規(guī)不夠細化完善、公民誠信道德指數偏低等導致了政府采購領域飽受詬病。
政府采購實質上是公共資金的支出問題,公共資金是納稅人繳納稅款積累的資金。目前國內對稅款征收的相關規(guī)定比較嚴密,但對稅款的支出、管理、監(jiān)督還很薄弱,只要有一個環(huán)節(jié)出問題,就容易滋生腐敗。一些地方政府采購競標,比的不是價格、不是質量,而是關系。這些潛規(guī)則,供貨商都心知肚明。你不花錢送禮搞關系,很難拿到政府采購的單子。既然供貨商需要在政府采購中“額外花費”,精明的他們就會想方設法把這些錢再掙回來,辦法就是把政府采購價抬得特別高。
現有政府采購法律有明顯缺陷。目前,在政府采購立法上,過于偏重過程、程序、方式和合同之類,而對應該采購什么、采購多少、為何采購等,缺乏明確的規(guī)定。正是因此,對各類政府采購人的需求,缺乏有效的監(jiān)管??茖W的政府采購管理,應該涵蓋采購的標的、程序、審核、結果等全過程。
剎住政府采購中的“歪風”,應著力在制度和程序上補漏,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同時,還應改變以往單一行政監(jiān)督的模式,讓包括納稅人等在內的更多主體參與到政府采購的監(jiān)督中來。查明天價采購的“病根”所在,就必須輔以猛藥。必須從制度和機制上在避免權力濫用的同時,充分保障保障公眾知情權,讓“陽光”照進來、讓政府采購能見度高起來。唯有此,方能達到“藥到病除”之效。(文/高旻)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