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74號操作要訣 提升政府采購效率
http://www.scshapp.com/index.php
發(fā)布日期:2015年04月07日
財政部出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74號令"),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建設、規(guī)范非招標采購活動以及擴大政府采購范圍的需要。那么,哪些情形適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和單一來源采購的操作程序是怎樣的?實際采購活動中,三種采購方式有什么不同?需要注意哪些關鍵環(huán)節(jié)?培訓班上,政府采購業(yè)界專家圍繞上述問題,對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進行詳細講解,以便于學員更好貫徹落實74號令,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準確把握非招標采購方式適用情形
哪些情況適用非招標采購方式?專家介紹道,采購人、代理機構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準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政府采購工程,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采購貨物的,還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
其中,工程項目適用的兩種情形有,一是不屬于《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的政府采購工程;二是屬于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但依據《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guī)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政府采購工程。如果是不進行招標的政府采購工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采購。
明確競爭性談判或詢價小組職責
談及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詢價小組的職責,該專家列舉了幾大職責,即確認或者制定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3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或者詢價;審查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并作出評價;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編寫評審報告;告知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評審過程中發(fā)現的供應商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在制定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時,采購人要以滿足實際需求為原則,不可以擅自提高經費預算和資產配置等采購標準。同時,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不能要求或者標明供應商名稱或者特定貨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服務等條件。
需要注意的是,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等限制性、排斥性的內容,不能出現在談判文件或詢價通知書里。
談判小組根據與供應商談判情況可能實質性變動的內容,主要包括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
掌握競爭性談判要點
競爭性談判的程序總得說來,包括制定談判文件、選擇供應商、談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供應商編制提交響應文件、談判、提出成交候選人、確定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合同驗收等環(huán)節(jié)。
那么,競爭性談判的要點是什么?在該專家看來,競爭性談判的要點在于要根據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談判;要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明確了談判小組可以根據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其他內容;根據談判文件是否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是否需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區(qū)分兩種不同的談判程序,掌握上述要點,有助于競爭性談判的順利進行。(王少玲)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