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近日,某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發(fā)出這樣一則詢問:在一公開招標項目中,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已經截止,但已獲得招標文件的供應商不足3家,此時可以宣布廢標嗎?
回答
“沒有廢標的必要,一般情況下順延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即可。”眾多專家給出了一致答復。
對此,上海百通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張志軍給出了法律出處,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計算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提供期限屆滿后,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家的,可以順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針對87號令的這一規(guī)定,某地財政局的工作人員認為,這不是一個強制性的規(guī)定,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可以順延期限,也可以選擇不順延,由他們自己決定。
還有觀點表示,除招標文件確有問題外,應“首選”順延期限的方式。因為,一方面,法律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提供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是指提供招標文件的最短期限。也就是說,立法者倡導采購人應當設置充足的招標文件提供期限。作為掌握一定采購專業(yè)技能的經辦人員,應當充分把握法律制度的立法本意。另一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中,關于 “招標文件的提供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的解讀中也特別指出,《條例》規(guī)定的5個工作日是提供招標文件期限的下限,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項目特點和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有利于充分競爭的原則,規(guī)定足夠長的招標文件提供期限。這一解讀充分表明,延長文件提供期限更符合法律精神。
據專家們的回答,問題中的情形尚不足以導致廢標,那什么情況下才可以廢標呢?
中貿國際工程招標(北京)有限公司負責人成凱告訴記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3家時,才構成了廢標的前提要件?!罢袠宋募诎l(fā)售階段,以供應商不足3家為由而重新采購,這將大大降低政府采購的效率。”成凱說。
此外,記者平時接到的詢問電話顯示,有許多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遇到問題動輒就想廢標,讓記者頗感驚訝。
對于這種現象,張志軍說:“有些項目可能是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故意為之,希望通過廢標改變采購需求或變更采購方式等,以便于讓自己中意的供應商成為中標、成交供應商;也有項目是經辦人員的責任心或專業(yè)能力欠缺,采購文件編制質量不過關,導致潛在投標人不足3家。這說到底還是要從采購文件的編制做起、做好?!?/p>
“應提高采購經辦人員對政府采購的嚴肅性?!背蓜P表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三十六條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一)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三)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廢標后,采購人應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記者 楊文君)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