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政府采購法》,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包括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等,那么供應商如何證明其具備這樣的資格條件呢?
《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要求,“對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或者相關信息系統(tǒng)查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薄皩τ诠桃勒找?guī)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睂嵺`中,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又是如何落實這一要求的呢?
“我們學校的采購項目近幾年一直都是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是和項目具體情況相匹配的,非必要的資格條件是不允許設置的,聲明函、承諾函也是按照國家要求提供,所以不存在妨礙公平競爭的規(guī)定和做法?!蹦掣咝O嚓P負責人接受《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該負責人給記者看了他們在某項目采購文件中對此做出的一些要求。例如,“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要求提供承諾函?!敖∪呢攧諘嬛贫取币筇峁?018年度或2019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供應商內部出具的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三選一即可。“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要求提供,2019年以來任意1個月的稅收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或稅收繳納的承諾函原件;2019年以來任意1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或社保繳納的承諾函原件。
浙江國際招(投)標公司有關負責人向《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介紹,對供應商資格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他們基本也是通過聲明函、承諾函的方式提供。他舉例,“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可提供財務報表或其他形式;如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出具情況說明即可。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可提供承諾函,由投標人根據(jù)本項目情況自行擬定承諾函?!坝幸婪ɡU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可提供納稅證明、社保繳稅付款憑證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其他形式。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即可。
“為構建統(tǒng)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系,促進政府采購領域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我公司簡化了供應商提供的資料,方便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項目競爭”。四川正匯恒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穎如是說。
據(jù)陳穎介紹,該公司在報名環(huán)節(jié),僅要求單位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不要求其他任何資料;報名環(huán)節(jié)可電子方式、郵件、微信、郵購、現(xiàn)場,多種方式可選,方便供應商少跑路。同時,在采購文件中,對供應商法定資格條件,包括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的證明材料、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重大違法記錄、行賄犯罪記錄等均只要求了承諾,不再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材料或者證明。供應商提供承諾書,承諾滿足條件即可。此外,不要求投標保證金,對中標通知書等所有文件均提供郵購。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