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近日,某公司工作人員稱:“我公司參與了一政府采購項目并中標,中標結果公告后,采購人要求,我公司提交樣品后才能簽訂采購合同,但樣品送達后其又以送檢為由拖延,現(xiàn)其表示可以簽訂合同了,卻已經(jīng)嚴重‘超時’,超過了合同簽訂的法定時限。”
針對上述情況,該名工作人員提問道:“由于采購人至今未和我公司簽訂采購合同,遠遠超過投標有效期,因原材料價格嚴重上漲,原中標產品單價已經(jīng)不足以彌補成本價,現(xiàn)我公司能否以此為由變更采購合同?另外,中標結果公告后,采購人還指出,某一款中標產品的非實質性參數(shù)發(fā)生正偏離(優(yōu)于采購需求),公司不得偏離供貨,采購人的這項要求合法嗎?”
回答
在回答該公司的兩個提問之前,受訪專家一致表示,采購人以提交樣品為由拖延合同簽訂時間,此行為已經(jīng)與法律法規(guī)相悖。
“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后方可簽訂合同,這樣的行為操作違背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即除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情形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苯K博事達律師事務所一級律師、高級合伙人杭正亞認為,同理,在評審結果業(yè)已確定的情形下,不能以此來拖延、拒絕合同簽訂。
“如果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約定?!闭少弻<覅切∶鞅硎?,這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二十二條中有明確規(guī)定,對此,應注意3點:一是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一般不得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僅憑書面方式不能準確描述采購需求或者需要對樣品進行主觀判斷以確認是否滿足采購需求等特殊情況除外。二是明確要求。要求投標人提供樣品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樣品制作的標準和要求、是否需要隨樣品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樣品的評審方法以及評審標準。需要隨樣品提交檢測報告的,還應當規(guī)定檢測機構的要求、檢測內容等。三是要注意樣品的處理。采購活動結束后,對于未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經(jīng)中標人同意后自行處理;對于中標人提供的樣品,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保管、封存,并作為履約驗收的參考。
根據(jù)專家們的回答,采購人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違法,那應該怎樣處理呢?對此,杭正亞表示,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采購人應承擔相應行政法律責任。
對于中標供應商,深圳國際政府采購中心課題組汪泳表示,其可以向采購人要求索賠。
采購人不得無故拖延合同,更不能擅自變更合同。針對供應商以原材料價格上漲為由擬變更采購合同的想法,受訪專家也都給出了反對意見。
對此,杭正亞告訴記者,根據(jù)民法典合同編第五百三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合同情勢變更規(guī)則,普通合同在發(fā)生重大變化導致顯失公平的情況發(fā)生時,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
“但是,由于政府采購合同的性質一直飽受爭議,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四十六條、第五十條以及87號令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政府采購合同不得對招標投標文件確定的事項和中標人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焙颊齺喺f,否則,就會侵犯其他投標人的權益,也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故不應當對合同作實質性變更。
“是的,原材料漲價不能作為變更合同的理由,而是供應商在投標時就應當考慮的履約要求?!眳切∶髋e例說明道,實踐中,有些供應商為了中標,把投標報價壓得很低,中標后又覺得虧了,便以種種理由想要放棄中標,如原材料漲價、上游供應商不能供貨等,但這些都不能作為放棄中標的正當理由。
結合問題中供應商的情況,杭正亞建議,供應商可以以采購人無故違約造成合同超時簽訂為由,要求采購人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但這種情況要報財政部門調查處理?!庇袑<疫€說。
對于供應商提出的另外一個問題,受訪專家也對采購人的行為提出了異議。
“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在非實質性參數(shù)上發(fā)生了正偏離,這沒有什么問題?!蓖粲菊J為,至于采購人表示不得偏離,此行為值得商榷,采購人應當請財政部門作出裁決。
“產品參數(shù)是否發(fā)生了偏離,要根據(jù)招標文件的約定、投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評審情況,由評審專家認定?!眳切∶飨蛴浾呓忉尩?。
“總之,根據(jù)87號令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采購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的規(guī)定,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招標文件確定的事項和中標人投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边@是采訪最后專家們給出的統(tǒng)一答案。(記者 楊文君)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