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由于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了投標文件的“格式”要求,從而在對投標文件的格式審查時淘汰掉多家投標人,如果投標人比較多,好象大家也都沒有什么疑義。但筆者一直對招標人和評標委員會在投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要求上機械評審而造成投標人的投標失敗一直很反感,那么,再因為這個原因使得招標失敗就更加不能容忍了。筆者個人認為對于招標文件中的這種規(guī)定招標人及評標委員會在執(zhí)行中應該有個限度。
如果招標文件要求技術部分不得帶有投標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等暴露投標人信息,而評標時評標委員會看到的是帶編號的投標文件(技術部分),即人們所說的“暗標”,那么,對投標文件技術部分的格式要求就應當嚴謹些,即應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清楚技術標書的標注、密封等細節(jié),評標時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所要求的投標文件格式判定(其實,招標文件中的這個規(guī)定由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失誤往往不完整,加之投標人在理解上的偏差,遞交的文件在一些小細節(jié)上還是會有出入),判其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或是否真的廢標(如是否有串標嫌疑或在投標文件中做有標記)。如果不是此類要求就沒有必要對其“格式”百般挑剔,而造成廢標結果了(而且“暗標”本身就是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不信任,筆者是比較反感的)。評標委員會由于投標文件的密封、標識、甚至于字號、行距等原因做出草率決定造成招標失敗,對參與招標投標的任何一方都是不負責任的,直接違背了招標的基本宗旨。
招標過程中,經(jīng)常會碰到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文件輕易就判定廢標了。尤其是投標企業(yè)比較多時,小簽拉下、章蓋的不全、密封的差異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不全等,甚至于字體、行距的偏差都會被剔除出局。其實,除“暗標”情況外(表面看造成暗標廢標的原因是投標人的疏忽造成,其實,依我看招標人和代理機構的責任占的比例還要多些),輕易廢標對合格的投標人是很不公平,因為已經(jīng)資格預審合格、購買了招標文件、編制了報價、踏勘了現(xiàn)場、編制了投標文件、參加了投標、開標、唱標,評標委員會因為格式的差異,一句話就“廢標”也太隨意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從頭搜索到末,就始終沒有搜索到“廢標”二字,這個字眼太刺眼了,那么,大家是不是應該把“廢標”判的認真些呢?
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還沒有頒布前,關于“廢標”條件我們在新頒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找尋應該是可以和能夠獲得認可的,它對廢標有如下規(guī)定:
“ 3.1.1 評審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1.1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第2.1.4項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詳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當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nèi)容發(fā)生重大變化時,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2項規(guī)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
?。?)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為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
?。?)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蛉∠稑速Y格的;
?。?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2)在最近三年內(nèi)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zhì)量問題的。)
3.1.3……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3.2.2 ……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BR>
在字里行間以及文件中已經(jīng)過于多的廢標條件里,筆者也沒有找到由于格式原因廢標的理由。所以,投標文件中沒有實質(zhì)性偏離的細微偏差還是允許的,評標委員會也沒有任何理由將非實質(zhì)性的偏離(含格式中的缺陷)的投標文件判定為廢標。
總之,廢標是個很嚴肅的事情,還是那句話,誰也沒有權利隨隨便便地就將他人辛苦個數(shù)月的工作當廢紙扔在一邊,招標人的法律地位和投標人的法律地位應該是平等的,都是建設市場的主體,沒有誰都不行。而做為評標委員會這樣一個權利比較大的臨時性組織就更沒有理由輕易宣布“廢標”了。由于此類原因而致使招標失敗,對業(yè)主也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且時間上的損失又是無法彌補的。
這樣的廢標對投標人來講極其的不公平,誰沒有頭暈腦脹在小節(jié)上疏忽的時候,幾百頁、上萬字的文件,動用了多少人的勞動,一個格式問題就廢標了,太可惜了。
當然,做為投標人來講應該把工作做細、做嚴謹,但是大家都知道,投標文件的關鍵部分在哪里?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重點應放在哪里?即使再仔細也可能在些不重要的地方出差錯。
那么,招標文件是否必須規(guī)定那么多的“廢標” 條件?讓投標人一不小心就陷入陷阱,對誰有利?
招標人也要端正態(tài)度講道理,學會尊重他人勞動。
來源: 中國招投標博客 王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