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循原則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也必須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采購原則。一要防止不認真執(zhí)行公開透明原則。在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實施“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信息,包括與供應商商談價格、簽訂合同、驗收貨物等采購活動都置于大庭廣眾之下。二要防止不認真執(zhí)行公平競爭原則。政府采購本身就是一種體現(xiàn)公平競爭的采購活動,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競爭性沒有公開招標等方式強,但仍存在競爭因素。對單一來源采購的物品,也應組織驗收組驗收,否則,就是不公平,就容易變成掩耳盜鈴式的單一來源采購。三要防止不認真執(zhí)行公正原則。就是在采用“單一來源采購”中,要杜絕隨意性,所確定的具體采購經辦人員應按照一定的規(guī)范條件和程序確定,而不是個別領導人隨意指定的,還應制定監(jiān)督程序、明確監(jiān)督人員。
不追求質優(yōu)價廉
在采用“單一來源采購”中,我們一定要杜絕不追求質優(yōu)價廉的現(xiàn)象,要改變以往與供應商一商談就定價的格局,應事先由財務人員或聘請有關專家按規(guī)范程序評算其價格,在此基礎上再與供應商商談價格,從而保證執(zhí)行互利、合理定價原則,實現(xiàn)既買到有,又買到好的目的。
不履行審批程序
凡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都必須履行審批程序。要著重防止出現(xiàn)下列兩種情況。一是“先斬后奏”,待采用單一來源項目采購后,再到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去補辦審批手續(xù)。要嚴禁補辦審批手續(xù),以杜絕“先斬后奏”另一種情況是以“我喜歡、我需要”為由抵制“審批”。有少數采購單位的領導人。常以“我們喜歡這種產品、習慣這種產品、需要這種產品”為借口,直接指派有關人員實施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這種情況要嚴厲查處。
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了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三種情形:只能從惟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嚴格按規(guī)定對照執(zhí)行。
要杜絕下列變味的“情形”。一是在上述第一種情形上,將“惟一供應商”變味成本地區(qū)的惟一供應商,本行業(yè)的惟一供應商,或者以某種不合理條件限制后產生的供應商來作為惟一供應商。二是在上述第二種情形上,將“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情形,變味成沒有提前預防、沒有提前準備而發(fā)生的緊急情況,但又是屬于不影響全局利益,可采取其他合理的選擇或替代采購的情形;三是在上述第三種情形上,將“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的添購”,變味成是少數人說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的添購”,且沒有充分聽取大家意見,也沒有向專家咨詢,而是事實上也是能采取替代式采購措施,應實實在在重新進行的采購;不僅如此,添購資金總額也超過了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