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規(guī)范評審專家的管理和使用”系列報道之一
編者按 轉眼間,《政府采購法》頒布已經(jīng)整整7年。7年來,我國的政府采購活動日漸規(guī)范。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的評審專家卻越來越多地遭遇非議,有關評審專家的投訴也越來越多。為了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活動的管理,規(guī)范評審專家職業(yè)行為,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量,在《政府采購法》出臺后還不到一年半的時間,財政部就專門制定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評審專家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了重要的依據(jù)。
但在專家的管理和使用過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困惑和問題。為了引起有關部門對評審專家管理和使用的重視,同時也為了引起業(yè)界同行對該話題的研究和思考。本報特在《政府采購法》出臺7周年之際,推出“如何規(guī)范評審專家的管理和使用”系列報道,對評審專家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困惑以及解決的辦法進行集中探討。如果您有不同看法,歡迎來稿討論(來稿請寄wanyutao520@sohu.com)或到政府采購信息網(wǎng)(www.caigou2003.com)上進行在線交流。
評標是政府采購過程中最為核心的環(huán)節(jié),也是采購人和供應商關注的焦點。評標工作的好壞將直接影響整個政府采購活動的成敗。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評標工作由招標采購單位負責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招標采購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整個鏈條中是“位高權重”的。但是對于這個“位高權重”的群體,法律的相關約束機制并不健全,這導致了政府采購在實踐中遭遇了諸多尷尬。
評審出錯引發(fā)投訴
受采購人的委托,5月初某招標公司發(fā)布招標公告,開始就其所需的醫(yī)療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截至投標截止時間,招標公司共收到A、B、C、D、E共5家供應商的投標文件。5月下旬,開評標活動如期舉行。6月5日,招標公司公布中標公告,D公司以421.5萬元的價格成為此次采購的中標供應商。6月12日,A公司向招標公司提出質疑:“在此次采購中,我公司不能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據(jù)我公司了解,B公司和D公司也沒對這次采購構成實質性響應。你們怎么就沒查出來?根據(jù)法律,此次采購理應廢標。”
招標公司對A公司的質疑作了這樣的答復:首先,貴公司既然知道自己的條件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為何還要參加此次投標;其次,貴公司認為B、D兩家公司的投標也不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應提供足夠的證據(jù)……由于對招標公司的答復不滿,6月19日,A公司向當?shù)刎斦块T提起了投訴。
6月20日,當?shù)刎斦块T開始就此起投訴進行調查;也正是在這一天,招標公司發(fā)布了廢標公告:中標公告發(fā)出后,A公司就本項目提出了質疑。為了確保采購結果的客觀公正,本公司組織了專家再次就參與此次投標的5家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進行了復審。經(jīng)復審,有3家投標人未對招標文件做實質性響應。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該項目應予廢標。先前公布的中標結果無效。在發(fā)布廢標公告的同時,招標公司向所有投標人發(fā)布了廢標通知書。
糾正錯誤引起新投訴
廢標公告發(fā)布后,D公司又提出了異議:本公司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當日就與采購人簽訂了采購合同,為了保證及時供貨,本公司從6月7日開始,便集中精力生產(chǎn)這批設備。這批設備基本能滿足采購人的使用需求,懇請招標公司聲明廢標公告無效。一旦廢標,將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
但代理機構卻認為,D公司既然不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就不是此次采購的合格投標人,其倉促生產(chǎn)所造成的損失應由D公司自己承擔。對招標公司的答復不滿,D公司也向當?shù)刎斦块T提起了投訴。
當?shù)刎斦块T受理D公司投訴后發(fā)現(xiàn),在這次采購中,A、B、D三家公司均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因此,當?shù)刎斦块T認為,既然此次采購只有5家供應商投標,而其中又有3家不符合要求,那么,代理機構就應根據(jù)《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予以廢標,并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中標人的損失誰來承擔
最終,當?shù)刎斦块T作出了這樣的判決:招標公司6月20日公布的廢標公告有效;對于6月5日發(fā)布的中標公告由招標公司負責解釋,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招標公司負責賠償。當?shù)刎斦块T的相關負責人認為,此案中,招標公司在遭遇質疑后,應該及時通知相關當事人D公司,建議其暫停生產(chǎn)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并及時組織專家對供應商的投標文件進行復審。因此,這次采購中D公司的損失應由招標公司承擔。
但業(yè)界不少代理機構的從業(yè)人員卻認為,在上述案例中,招標公司只需承擔D公司收到質疑后由于繼續(xù)生產(chǎn)而造成的損失。在D公司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至招標公司收到質疑這段時間內,其生產(chǎn)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評審專家來承擔,當?shù)刎斦块T則應承擔連帶責任?!耙驗榫唧w的評標工作是由評標委員會的專家來完成的,而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同級或上一級財政部門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u審專家或者確定評審專家。既然專家?guī)焓怯韶斦块T建的,那么專家進入專家?guī)旌?,財政部門就應該進行妥善管理。如果管理不當或是未盡管理義務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財政部門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位采購中心的工作人員甚至打了這么個比方:“專家評審出了問題卻追究我們的責任、來‘治’我們,這無異于是他們生了病讓我們來吃藥?!?/P>
不過,上海市財政局專職律師王周歡卻不贊同專家出了錯財政部門也要擔責的觀點。王周歡指出,根據(jù)《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由于評審專家個人的違規(guī)行為給有關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相關評審專家應當承擔經(jīng)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但記者在采訪中卻了解到,目前,對于專家違規(guī)的行為,很多地方的財政部門采取的措施都只是僅僅給予警告、限制其參與評標或者是除名。某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的負責人就告訴記者:“追究其賠償責任不太現(xiàn)實,所以我們的做法是對其進行‘屏蔽’,不再允許其參與評標?!辈簧贅I(yè)界專家都認為,現(xiàn)行體制下,由財政部門擔責于法無據(jù),由專家來擔責也不太現(xiàn)實,由代理機構擔責則于理不通。因此,當務之急只能是進一步規(guī)范專家的管理和使用。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