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方法應對質量服務不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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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0年07月07日
《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了競爭性談判采購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基本原則:“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蹦壳斑@一原則在執(zhí)行中有種值得注意的傾向,就是單純追求低價。只要滿足采購需求,不管質量高低、也不問服務優(yōu)劣,誰報價最低誰成交。這種做法雖然簡便易行、也能減少供應商的質疑投訴。但這一做法所帶來的質量問題也日益凸現(xiàn)。俗話說得好,“只有買錯的沒有賣錯的”,供應商不會做虧本買賣。實踐表明,在通常情況下價格低的后果往往就是質量低、售后服務差、使用壽命短、維修費用高。因此在實際工作中低價成交法已越來越受到采購人的強烈反對。
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呢?筆者認為主要是由于政府采購監(jiān)管或操作機構對《政府采購法》中這一成交原則的理解有偏差?!墩少彿ā氛f得很清楚,只有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才能確定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供應商,如果質量和服務不相等,就不能確定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供應商。而在實際工作中一個采購項目一般都要有三個以上不同品牌的生產商或經(jīng)銷商參與投標,其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也一定會有所不同。因此質量和服務相等在實際工作中是很少見的,因而單純以報價高低為標準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做法容易出問題。
質量和服務不等就意味著不能直接以報價高低確定成交供應商,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又應如何做才能體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這一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原則呢?筆者設想了以下四種方法,供同仁參考。
第一,采用綜合評分法:仿照財政部第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有關綜合評分法的規(guī)定,綜合考慮價格、質量和售后服務等因素,把每個因素設定一定的分值,并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以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的一種方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guī)定不同的是,競爭性談判中的綜合評分法其價格分比重可適當高些,一般應在50%至70%。
第二,年平均使用成本法:即把維修費用和使用壽命折算在投標報價中,以提出年平均使用成本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年平均使用成本=(投標報價+維修總費用)/質保期(年限)。如承諾免費維修,應規(guī)定從應支付貨款中暫扣一定數(shù)額的維修保證金。
第三,推薦品牌采購法:即在采購前采購人根據(jù)預算額度和實際需要情況確定所購項目的質量等級,再根據(jù)確定的質量等級推薦三個以上質量相當?shù)钠放飘a品參加談判,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這里須要注意的是不能以推薦品牌的形式排拆潛在供應商,可在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品牌,并在采購文件推薦的品牌后加上“以及其他質量相當?shù)钠放飘a品”的字樣。
第四,質量和服務價格化法:把超過基本采購要求以上的質量水平、功能和服務量化為價格,并從其總報價中予以扣除,然后比較各投標人報價,在扣除前總報價不超過預算的前提下,以扣除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這里有兩點要注意:一是各價格化的因素對采購人來說要適用,不適用的因素不能作為價格化因素;二是價格化的標準要低于市場價或成本價。沒有市場參考價格或談判小組不能認定其成本價的因素不能作為價格化因素;三是項目采購預算要在開始談判前確定并密封保存,在談判結束后當場公開。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
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呢?筆者認為主要是由于政府采購監(jiān)管或操作機構對《政府采購法》中這一成交原則的理解有偏差?!墩少彿ā氛f得很清楚,只有在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才能確定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供應商,如果質量和服務不相等,就不能確定報價最低者為成交供應商。而在實際工作中一個采購項目一般都要有三個以上不同品牌的生產商或經(jīng)銷商參與投標,其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也一定會有所不同。因此質量和服務相等在實際工作中是很少見的,因而單純以報價高低為標準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做法容易出問題。
質量和服務不等就意味著不能直接以報價高低確定成交供應商,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又應如何做才能體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這一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原則呢?筆者設想了以下四種方法,供同仁參考。
第一,采用綜合評分法:仿照財政部第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有關綜合評分法的規(guī)定,綜合考慮價格、質量和售后服務等因素,把每個因素設定一定的分值,并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以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的一種方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guī)定不同的是,競爭性談判中的綜合評分法其價格分比重可適當高些,一般應在50%至70%。
第二,年平均使用成本法:即把維修費用和使用壽命折算在投標報價中,以提出年平均使用成本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年平均使用成本=(投標報價+維修總費用)/質保期(年限)。如承諾免費維修,應規(guī)定從應支付貨款中暫扣一定數(shù)額的維修保證金。
第三,推薦品牌采購法:即在采購前采購人根據(jù)預算額度和實際需要情況確定所購項目的質量等級,再根據(jù)確定的質量等級推薦三個以上質量相當?shù)钠放飘a品參加談判,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這里須要注意的是不能以推薦品牌的形式排拆潛在供應商,可在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品牌,并在采購文件推薦的品牌后加上“以及其他質量相當?shù)钠放飘a品”的字樣。
第四,質量和服務價格化法:把超過基本采購要求以上的質量水平、功能和服務量化為價格,并從其總報價中予以扣除,然后比較各投標人報價,在扣除前總報價不超過預算的前提下,以扣除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供應商。這里有兩點要注意:一是各價格化的因素對采購人來說要適用,不適用的因素不能作為價格化因素;二是價格化的標準要低于市場價或成本價。沒有市場參考價格或談判小組不能認定其成本價的因素不能作為價格化因素;三是項目采購預算要在開始談判前確定并密封保存,在談判結束后當場公開。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