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公安局網(wǎng)站上公示一則關于“偵破命案積案及抓捕命案逃犯工作”的招標方案,方案中,蘇州警方對2000年以來20起明確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命案積案予以公布,并面向全國公安同行廣發(fā)“英雄帖”,以招標的方式重金懸賞,以期擴大命案積案的偵破戰(zhàn)果,還受害群眾以公道。(3月23日《青島新聞網(wǎng)》)
近年來,一些地方公安機關也對招標破案的做法進行了嘗試。有觀點認為,通過招標的形式,能調(diào)動民警的積極性,有利于較快地偵破命案,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也有觀點認為,該形式可能會帶來一些弊端,如會不會出現(xiàn)眾人爭辦一些案件而冷落另一些;會不會出現(xiàn)“中標”民警壓力增大而非法辦案的現(xiàn)象;“中標”案件破獲后,會不會有群眾說,以前的案子沒破,是沒有“利益”而故意“不作為”。但更多人卻說,不管白貓黑貓,逮住耗子就是好貓。不管采用什么辦法,能把案子破了就是高招。
其實,在我國招標破案并非蘇州市公安局首創(chuàng),早在8年前,河南省焦作市博愛縣公安局就對2000年以來的命案在公安刑偵系統(tǒng)進行了一次招標破案。這次招標破案,讓一樁歷時4年遲遲不能破獲的命案,竟然不到10天就成功告破。按照招標破案規(guī)定,焦作市公安局向參戰(zhàn)民警發(fā)放獎金1萬元;破案有功的民警均被提拔。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蘇州市公安局的招標破案舉措,他們將招標的范圍擴大至全國公安系統(tǒng)。初衷就是讓沉積多年的命案盡快落地,還受害人家屬一個公道。但緣于原班破案人馬延續(xù)的慣常思維,即便費盡了百般功夫仍然山窮水盡,如此被動狀態(tài)下,窮等不如另辟蹊徑,絕不一條道摸到黑。而招標破案,正是克服自身不足,向行內(nèi)高手求援的有益嘗試,也正和自古以來的“懸賞”破案如出一轍,兩者有異曲同工之妙。何況破案,尤其是破大案、命案如同作戰(zhàn),只有知彼知己,才能百戰(zhàn)不殆。如今,命案招標已成了蘇州市公安局的一種嘗試,盡管還需不斷地在實踐中完善,但應該鼓勵認真去做。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