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fā)《金融企業(yè)績效評價辦法》
http://www.scshapp.com
發(fā)布日期:2011年05月26日
項目名稱:
財政部印發(fā)《金融企業(yè)績效評價辦法》
-
所屬地區(qū):-
-
所屬行業(yè):-
-
截止時間:2011-09-10
為加強對金融企業(yè)財務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金融企業(yè)績效評價工作,財政部近日印發(fā)《金融企業(yè)績效評價辦法》,金融企業(yè)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評價金融企業(yè)績效、確定金融企業(yè)負責人薪酬、加強金融企業(yè)經營管理的重要依據,應當反饋給金融企業(yè)及相關部門,并以適當形式予以公開。
《辦法》適用范圍為政策性銀行、郵儲行、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以及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根據《辦法》,金融企業(yè)的績效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盈利能力指標、經營增長指標、資產質量指標和償付能力指標。具體看,盈利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一定經營期間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質量;經營增長指標包括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3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的資本增值狀況和經營增長水平;資產質量指標包括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杠桿率、認可資產率、應收賬款比率、凈資本與風險準備比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7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所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償付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凈資本負債率、資產負債率5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的債務負擔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
《辦法》同時稱,為了確??冃гu價工作的真實、完整、合理,金融企業(yè)可以按照重要性和可比性原則對評價期間的基礎數據申請進行適當調整,有關財務指標相應加上客觀減少因素、減去客觀增加因素。金融企業(yè)申請調整事項對績效評價指標的影響超過1%的,作為重大影響。
《辦法》明確,可進行調整的事項主要包括:金融企業(yè)在評價期間損益中消化處理以前年度資產或業(yè)務損失的,可把損失金額作為當年利潤的客觀減少因素;金融企業(yè)承擔政策性業(yè)務對經營成果或資產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利潤或資產的客觀減少因素;金融企業(yè)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對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資產或利潤的客觀影響因素;金融企業(yè)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應當根據審計報告披露影響經營成果的重大事項,調整評價基礎數據。
同時,根據《辦法》,金融企業(yè)發(fā)生客觀調整因素,相應調整以下績效評價指標:收入、成本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利潤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資產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杠桿率、資產負債率等。
此外,《辦法》稱,財政部根據中央管理金融企業(yè)和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的資料,對金融企業(yè)數據進行篩選,剔除不適合參與測算的金融企業(yè)數據,保留符合測算要求的數據,建立樣本庫。(朱寶琛)
來源: 中國經濟網
《辦法》適用范圍為政策性銀行、郵儲行、國有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以及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根據《辦法》,金融企業(yè)的績效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盈利能力指標、經營增長指標、資產質量指標和償付能力指標。具體看,盈利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一定經營期間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質量;經營增長指標包括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3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的資本增值狀況和經營增長水平;資產質量指標包括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杠桿率、認可資產率、應收賬款比率、凈資本與風險準備比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7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所占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償付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凈資本負債率、資產負債率5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yè)的債務負擔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
《辦法》同時稱,為了確??冃гu價工作的真實、完整、合理,金融企業(yè)可以按照重要性和可比性原則對評價期間的基礎數據申請進行適當調整,有關財務指標相應加上客觀減少因素、減去客觀增加因素。金融企業(yè)申請調整事項對績效評價指標的影響超過1%的,作為重大影響。
《辦法》明確,可進行調整的事項主要包括:金融企業(yè)在評價期間損益中消化處理以前年度資產或業(yè)務損失的,可把損失金額作為當年利潤的客觀減少因素;金融企業(yè)承擔政策性業(yè)務對經營成果或資產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利潤或資產的客觀減少因素;金融企業(yè)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對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資產或利潤的客觀影響因素;金融企業(yè)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應當根據審計報告披露影響經營成果的重大事項,調整評價基礎數據。
同時,根據《辦法》,金融企業(yè)發(fā)生客觀調整因素,相應調整以下績效評價指標:收入、成本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利潤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資產發(fā)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杠桿率、資產負債率等。
此外,《辦法》稱,財政部根據中央管理金融企業(yè)和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的資料,對金融企業(yè)數據進行篩選,剔除不適合參與測算的金融企業(yè)數據,保留符合測算要求的數據,建立樣本庫。(朱寶琛)
來源: 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