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網站查詢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http://www.scshapp.com
發(fā)布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案例回放
質疑人宇可公司就某辦公設備采購項目的中標結果向組織采購的某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稱:1.根據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所有投標產品都必須持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而中標人的投標產品《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早于2010年8月9日被撤銷,不能再參加投標;2.中標人曾經在某地參加政府采購時被行政處罰,限制其在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而從被處罰至今沒有超過3年期限,依據《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規(guī)定,中標人不能成為合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更不能中標本項目。在質疑書的附屬材料中,宇可公司還提供了相關網站查詢結果的網頁打印材料和該網站鏈接,說明其質疑的事實來自于網絡公開的資料。
采購中心查看了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發(fā)現其中的確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記下該證書的編號,然后通過網絡打開了查詢《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政府網站--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在該網站的查詢頁面上輸入該證書編號,出現的查詢結果是該證書已經被撤銷;再開打某省財政廳網站,在違法處罰查詢頁面輸入中標人的名字,發(fā)現查詢結果是:該中標人在該省政府采購某項目投標中,由于提供虛假材料謀求中標而被處以罰款和3年內不得參加該省范圍內的政府采購活動。
采購中心經電話詢問某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確認了該處罰決定,但某省財政廳稱不能提供書面處罰決定書,可以打印網絡公布的處罰信息。
由于所有的證據材料都來源于網絡查詢結果,如何認定質疑事實,在采購中心內部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在未有其他書面證據時,僅有來源于網絡的證據,其證明力不足,很難認定質疑事實;有人主張,雖然本案的所有證據都來源于網絡,但都是來源于政府網站,是有效的,可以據此認定質疑事實。
經過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中心最后認定該中標產品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被撤銷后,中標人的投標應視為無效投標;而雖然中標人在某省被處罰,但處罰決定的效力僅限于該省范圍內的政府采購活動,不影響中標人參加本次采購。
專家點評
采購中心對該質疑的認定是正確的。
首先,來源于政府網站的查詢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出自國家機關網站的信息(文件)就是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因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文件);通過政府網站查詢到的某些結果是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其他方式(如政府公報公開、報刊公開、由申請人申請公開等)的公開信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本案例中,采購中心可以僅以兩個來自于政府網站的查詢結果作為證據,認定質疑事實是合法的。
其次,上述案例中的處罰效力范圍僅限于做出處罰決定的某省政府采購活動,對不在處罰效力范圍內的本案例中的項目沒有影響。除非上述采購中心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曾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得在被限定期內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此外,調查質疑案例時,要區(qū)分政府網站和非政府網站(官方網站和非官方網站)。一般而言,政府網站的網址里都有gov字樣。因為政府網站上的某些信息很容易被轉載,轉載后的內容有可能是被修改過的,所以,在通過政府網站查詢時,應先通過其他方式來確定某政府機關的確切網址后再查詢。尤其要注意,不要直接采用質疑供應商提供的網站鏈接查詢,以免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供應商利用。
法規(guī)鏈接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獲證產品被注銷、暫?;蛘叱蜂N認證證書的,認證機構應當確定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類別和范圍。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或者認證證書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不得繼續(xù)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
質疑人宇可公司就某辦公設備采購項目的中標結果向組織采購的某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稱:1.根據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所有投標產品都必須持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而中標人的投標產品《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早于2010年8月9日被撤銷,不能再參加投標;2.中標人曾經在某地參加政府采購時被行政處罰,限制其在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而從被處罰至今沒有超過3年期限,依據《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規(guī)定,中標人不能成為合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更不能中標本項目。在質疑書的附屬材料中,宇可公司還提供了相關網站查詢結果的網頁打印材料和該網站鏈接,說明其質疑的事實來自于網絡公開的資料。
采購中心查看了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發(fā)現其中的確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記下該證書的編號,然后通過網絡打開了查詢《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政府網站--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在該網站的查詢頁面上輸入該證書編號,出現的查詢結果是該證書已經被撤銷;再開打某省財政廳網站,在違法處罰查詢頁面輸入中標人的名字,發(fā)現查詢結果是:該中標人在該省政府采購某項目投標中,由于提供虛假材料謀求中標而被處以罰款和3年內不得參加該省范圍內的政府采購活動。
采購中心經電話詢問某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確認了該處罰決定,但某省財政廳稱不能提供書面處罰決定書,可以打印網絡公布的處罰信息。
由于所有的證據材料都來源于網絡查詢結果,如何認定質疑事實,在采購中心內部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在未有其他書面證據時,僅有來源于網絡的證據,其證明力不足,很難認定質疑事實;有人主張,雖然本案的所有證據都來源于網絡,但都是來源于政府網站,是有效的,可以據此認定質疑事實。
經過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中心最后認定該中標產品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被撤銷后,中標人的投標應視為無效投標;而雖然中標人在某省被處罰,但處罰決定的效力僅限于該省范圍內的政府采購活動,不影響中標人參加本次采購。
專家點評
采購中心對該質疑的認定是正確的。
首先,來源于政府網站的查詢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出自國家機關網站的信息(文件)就是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因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文件);通過政府網站查詢到的某些結果是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與其他方式(如政府公報公開、報刊公開、由申請人申請公開等)的公開信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在本案例中,采購中心可以僅以兩個來自于政府網站的查詢結果作為證據,認定質疑事實是合法的。
其次,上述案例中的處罰效力范圍僅限于做出處罰決定的某省政府采購活動,對不在處罰效力范圍內的本案例中的項目沒有影響。除非上述采購中心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曾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得在被限定期內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此外,調查質疑案例時,要區(qū)分政府網站和非政府網站(官方網站和非官方網站)。一般而言,政府網站的網址里都有gov字樣。因為政府網站上的某些信息很容易被轉載,轉載后的內容有可能是被修改過的,所以,在通過政府網站查詢時,應先通過其他方式來確定某政府機關的確切網址后再查詢。尤其要注意,不要直接采用質疑供應商提供的網站鏈接查詢,以免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供應商利用。
法規(guī)鏈接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五條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fā)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獲證產品被注銷、暫?;蛘叱蜂N認證證書的,認證機構應當確定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類別和范圍。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或者認證證書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不得繼續(xù)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