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必須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作為出發(fā)點,以公開透明、充分競爭的方式作為實現(xiàn)采購目的的主要手段。這符合人民群眾對政府少花錢、多辦事的愿望,同時,提高采購活動的透明度,也便于納稅人監(jiān)督公共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為此,必須加大公開透明力度,加強需求審核,在采購文件中公開預算、評標辦法和評分標準。能公開的,都做到公開透明。以此杜絕采購過程中的各種傾向性和歧視性現(xiàn)象,使政府采購真正成為公平公正的"陽光采購"。
歧視性現(xiàn)象影響公平公正
《政府采購法》第三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采購人為了達到讓意向產品或供應商中標的目的,常常在采購過程中設置不合理商務條款和技術需求來排斥其他產品或供應商,這種做法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制約了采購工作效率,挫傷了廣大供應商的投標積極性,給政府采購工作造成了負面影響。
?。ㄒ唬┮恍┎少徣藢藤Y格設定歧視性條件。
對供應商的資格提出過高、過多要求,限制廣大供應商參與投標、讓意向供應商中標是采購人慣用的手法。這些手法具體包括:
對供應商的注冊資金設置準入門檻。給注冊資金定一個限額標準作為供應商準入門檻是最常見的不公平條款之一。一些預算資金僅幾十萬元的通用貨物類采購項目,采購人要求供應商的注冊資金規(guī)模須達到上千萬元甚至幾千萬元的現(xiàn)象。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中小企業(yè)自由進入本地區(qū)和本行業(yè)的政府采購市場,政府采購活動不得以注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yè)收入、從業(yè)人員、利潤、納稅額等供應商的規(guī)模條件對中小企業(yè)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性待遇。把注冊資金規(guī)定得過高勢必會挫傷中小企業(yè)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
要求供應商需具有某種資質證書。為了讓意向供應商中標,采購人不顧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常常"量身定做"資格條件。即:把意向供應商取得的一些資質證書作為采購項目的供應商準入門檻。例如,采購幾臺計算機、打印機等常用的桌面辦公設備,也動輒要求供應商需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資質、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集成資質、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證書、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資質;等等。
只準許本地供應商參與。一些采購人經常以"本地供應商響應時間較短,速度更快捷,售后服務更方便"為借口,規(guī)定只準許本地供應商參與,或者在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的項目中,為本地供應商給予加分,這是典型的"地方保護主義"條款。《政府采購法》第五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撓和限制供應商自由進入本地區(qū)和本行業(yè)的政府采購市場。"
除了這三種常見的不合理條款之外,采購人針對供應商資格設定的不合理條款還有:只準許生產廠參與競爭;要求供應商提供原生產廠對本項目的授權函原件;提供原生產廠售后服務承諾書原件;須具有同類項目中標經驗;須具有在本行業(yè)或本部門的中標案例;等等。
(二)一些采購人對所購產品設定歧視性條件。
直接指定品牌。這是普遍采用的對所購產品設限的手段,其目的就是排斥其他產品或供應商,讓意向產品或供應商中標。但是,這種做法的后果就是由于失去了公平競爭,導致該產品形成價格保護,讓某些供應商高價中標,違背了《政府采購法》第一條"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這一宗旨。
變相指定品牌。所謂變相指定品牌,就是采購人雖然在表面上沒有直接指定品牌,但是,在采購產品的技術需求中,卻或多或少地含有某個品牌的功能描述或特有指標和技術,來排斥其他產品,以變相達到讓意向產品中標之目的。
要求產品具備非必需的各種資質。有些采購人或許是為了采購到意向產品,也許是為了采購到"最好"的產品,往往要求所購產品生產廠或產品本身具備一些非必需的證書、通過某某檢測、通過某某認證;等等,來排斥大多數產品。
《政府采購法》闡述了政府采購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筆者認為,只要所購產品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質量標準,能夠滿足基本的使用需求即可,不必要求"錦上添花",甚至強求"最好"。
加大公開力度 遏制歧視行為
上述種種歧視性、不合理條款,侵害了供應商公平競爭的權利,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其中還可能隱藏著腐敗問題,勢必影響政府采購工作的順利開展。在實際工作中也時常發(fā)生由于采購人對供應商的資格提出過高、過多的限制要求,導致采購項目開標時,參與供應商不足法律規(guī)定的三家而廢標,然后重新采購時,采購人再降低或取消限制條件的現(xiàn)象。為了盡量減少不合理因素被寫入招標文件,更好地體現(xiàn)"三公"原則,集中采購機構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ㄒ唬┘訌妰炔恐贫冉ㄔO、規(guī)范采購文件的編制程序。
首先,規(guī)范集中采購機構自身的采購行為,以嚴謹的工作程序,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購形象。
一是為了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文件的編制工作,提高采購效率、規(guī)范采購行為,集中采購機構可以針對不同類型的采購項目,明確了采購文件的具體編制要求。
二是為了更有利于日常采購工作的規(guī)范開展,可以按工程類、貨物類和服務類分別制定招標文件和競爭性談判文件的范本。
三是在廣泛地征求了行業(yè)主管部門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集中采購機構還可以針對各種采購品目分類制定評分細則。如家具類項目評分細則、電梯項目評分細則、軟件類項目評分細則等。
四是為了讓采購人了解政府采購工作程序和有關政策,集中采購機構應加大對其宣傳教育力度,事先提示采購人在編制采購文件環(huán)節(jié)做到:1.采購需求應契合實際,不得與有關法規(guī)和財政主管部門的批復相抵觸;2.對供應商的資格等要求,能夠滿足本項目的實際需求即可;3.不得要求供應商提供生產方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和一次性售后服務承諾;4.對所購產品只能提供通用技術參數要求,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供應商或者產品。
五是重視采購文件的審查工作。采購項目承辦人員在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可以聘請有關專家按照《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的有關規(guī)定,對采購人提供的采購需求進行審核。然后由部門負責人、集中采購機構領導對擬發(fā)出的采購文件的公正性、嚴密性進行細致地審查。最后,以召開標前答疑會的形式向供應商征求意見。
(二)加大信息公開,實現(xiàn)透明操作。
一是對所有招標、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項目均公布采購信息。除了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公告內容之外,還可公布采購預算。這是由于采購計劃在審批、執(zhí)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使得部分人員知悉了采購預算,易造成信息不對稱,為了體現(xiàn)政府采購的"公開透明"和"公平競爭"原則,可以分別在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中公布采購預算。
二是所有招標、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文件一律網上發(fā)布,供所有合格供應商下載。
三是在采購文件中預算公開、評標辦法公開、評分標準公開??偠灾灰芄_的,都要做到公開透明。
加強監(jiān)管 出臺相關規(guī)定
?。ㄒ唬┙ㄗh監(jiān)管部門規(guī)范采購人行為。
一是針對采購人以供應商的注冊資金設置準入門檻這一問題,建議監(jiān)管部門對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注冊資金的規(guī)模作出規(guī)定。因為《政府采購法》第九條規(guī)定,政府采購應當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同時,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進行了規(guī)定,并明確指出,采購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采購人對供應商的注冊資金規(guī)模提出過高要求,顯然與"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和"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規(guī)定相抵觸。
二是建議監(jiān)管部門針對采購人要求供應商或所購產品需具有某種資質證書、產品須通過某某認證等傾向性條款,應規(guī)定:采購人提出此類要求的,須提供有效依據(如:法律法規(guī),省、部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等等),否則不予采納。
?。ǘ┙ㄗh推廣批量集中采購。
為了改變"項目不算少、額度卻不高、天天忙采購、效果未必好"的現(xiàn)狀,建議有關部門制定常用辦公設備(如:汽車,辦公桌椅,計算機、打印機等)的配備標準,盡快實行"集中批量采購、設備按需配給"制度。即:每年只進行幾次集中的批量采購,然后按用戶的實際工作需要核準配給。這樣,就扭轉了每個項目都不大、用戶想法卻不少的零敲碎打、被動采購的局面。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