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13年2月25日,某采購代理機構受該市國土資源局委托,以競爭性談判方式就該局重點工程測量、勘察、設計項目組織采購。該市財政部門應邀進行全程監(jiān)督。
談判文件規(guī)定,供應商原則上進行兩次報價,在談判截止時間前提交的報價文件是第一次;商務技術談判結束后的報價是第二次。如果符合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報價均超過項目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談判小組可視情況在給予所有供應商均等機會的條件下,進行第三次報價。
有3家供應商參與本次談判,并且資格性、符合性檢查均沒有問題。第二輪報價的結果顯示,A公司報價為31.7萬元,B公司、C公司報價一致,均為31.5萬元,比A公司低2000元。談判小組組長認為,報價最低的B、C兩家公司價格一致,無法確定由誰成交,同時,B、C兩家公司報價與A公司僅差2000元,理論上價格還存在較大下調空間,便決定召集3家公司進行第三輪報價。
財政部門代表見狀,想制止談判小組組長的行為:“根據(jù)談判文件的規(guī)定,只要供應商的第二輪報價在預算范圍之內,就不存在進行第三輪報價的先決條件,建議從報價最低的B、C兩家公司中按‘同等價格比質量,同等質量比服務’的原則確定其中一家成交,否則就違背了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通過第三輪報價博弈,極有可能損害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并使采購結果有失公允?!?
談判小組組長認為,評審環(huán)節(jié)應由專家負責,財政部門的代表不應該,也無權干涉評審專家獨立行使評審表決權,出了問題他們自然會承擔責任,并“憤然”地離開了談判現(xiàn)場,后被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勸回。
這時突然發(fā)生了極富戲劇性的一幕。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復核3家供應商第二輪報價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B公司報價宣讀有誤,不是31.5萬元,而是31.79萬元,A公司、B公司、C公司的報價實際為31.7萬元、31.79萬元、31.5萬元。報價最低的C公司與報價最高的B公司價格相差2900元,談判小組組長沒有再堅持“理論上價格還有較大下調空間,要求3家供應商進行第三輪報價”的主張,采納了監(jiān)管部門代表的意見,確定由報價最低的C公司成交。
問題:競爭性談判的評審環(huán)節(jié)由專家負責,是否意味著專家可以隨意更改評審標準和評審方法?
專家點評
對于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來說,各環(huán)節(jié)工作都應該圍繞談判文件的約定進行,包括評審環(huán)節(jié),任何人不能隨意更改。
具體到本案例,如果談判小組不認真履行評審職責,違規(guī)進行評審活動,或是采購代理機構不依照采購程序違規(guī)開展代理活動,無論供應商是否依照有關規(guī)定提出質疑、投訴,當?shù)刎斦块T均可及時介入,對違規(guī)的評審程序、行為進行查處、糾正,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切實維護政府采購權威及正常的管理秩序。
本案例中談判小組組長的行為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少數(shù)評審專家業(yè)務素質有待提高;二是評審專家規(guī)范化管理任重道遠。
評審專家在規(guī)范采購行為、推動政府采購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評審專家素質的高低可以直接影響甚至操縱采購結果,給各方當事人甚至政府采購事業(yè)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
通過本案例不難看出,談判小組組長的專業(yè)水平不高,在面對一些與理論知識不一致的復雜項目時,缺乏過硬的專業(yè)知識,不知道如何正確地理解政府采購的本質特性,做到將理論融于實踐,化繁為簡、去偽存真,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既合理合法又高效有序,獨立自主地行使表決權,及時為采購單位出具真實、可靠、準確的評審意見。
雖然《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對專家的聘用、年檢、違規(guī)處罰等作出了相應規(guī)定,各地還結合實際出臺了評審專家不良行為記錄和黑名單管理制度等。但在實際工作中,不少地方的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于評審專家的監(jiān)管做得不到位,在各級政府采購網站上很少能看到關于不良行為記錄的通報或公示;有的則由于專家?guī)觳蝗<覕?shù)量有限而疏于管理,兩年復檢、日常評價管理等舉措形同虛設。
從立法角度來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guī)對于專家違規(guī)評審行為沒有很具體的處罰措施,特別是在經濟、行政處罰方面規(guī)定得不是很具體,僅僅只有不良行為公示、通報批評、取消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等,對依法行政要求越來越高的行政執(zhí)法部門來說,猶顯心有余而力不足,或心想為之而又力不能為。
法規(guī)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三十八條 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shù)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shù)不得少于成員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
?。ǘ┲贫ㄕ勁形募?。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ㄈ┐_定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并向其提供談判文件。
?。ㄋ模┱勁?。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