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是《政府采購法》賦予采購人的權利之一。《政府采購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采購人可以委托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政府采購事宜。采購人有權自行選擇采購代理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采購人指定采購代理機構。事實上,一個項目計劃開始后,對于采購人來說,權利還不少。不過,伴隨這些權利的行使,采購人也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遵守政府采購的相關規(guī)定,而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否則,很可能給自己惹來麻煩。某采購人今年在一自動生化儀設備項目招標中就因為亂用權利而把項目搞砸了。
不理供應商質疑招致投訴
在該項目的采購中,采購人將這個項目分成了3個包,分別委托給了A、B、C三個具有政府采購代理資質的公司代理采購。而這個項目采購人是以"屬于本部門、本系統(tǒng)有特殊要求、需要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為由申請不委托政府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的。
在采購開始后,采購人向三家采購代理機構提出了相同的技術需求,采購活動很快順利完成。但中標結果公布后,三家代理機構都遭到了同一家供應商的質疑。供應商在質疑中稱:"中標供應商的投標產品有多項技術參數(shù)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本公司的投標產品多項應予加分而未加分。"A公司在收到質疑函后,趕在"收到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了這樣的答復:"現(xiàn)質疑正在處理中,待結果確認后及時通知各投標人"。而其他兩家公司則未予答復。
因此,在提出書面質疑七個工作日后,質疑公司又提起了投訴。當?shù)刎斦块T介入調查后,A公司作出了這樣的陳述:收到投訴人的質疑后,我公司召集原評委會進行復核,評委會認為招標文件技術參數(shù)1.7款"描述概念不明確","建議修改采購文件并重新組織招標",由于截止質疑答復期限屆滿,上述意見未得到采購人的確認,我公司書面通知投訴人,"現(xiàn)質疑正在處理中,待結果確認后及時通知各投標人"。我公司的招標代理工作及處理質疑的程序合法。其他兩家公司也表示,組織專家復核后,專家認為招標文件存在"技術參數(shù)要求表述不清楚"的問題,反饋給采購人代表后,未得到答復。
當?shù)刎斦块T受理投訴后認定,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技術參數(shù)表述不清楚,影響了中標結果。由于招標文件的技術條款無法準確界定采購設備的技術性能,因此投訴人關于中標產品不符合投標文件多項要求的投訴請求缺乏證據(jù)支持。最終,當?shù)刎斦块T在答復投訴時作出了這樣的認定,此次采購的招標文件違反了《政府采購法》第三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的規(guī)定;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與此同時,當?shù)刎斦块T還就采購人的委托行為作出了處理。財政部門認為,采購人將屬于實行部門集中采購的項目分包委托給三個中介機構操作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要求采購人依法進行部門集中采購。
部門集采分包委托不可行
《政府采購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tǒng)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把一個項目分包委托給多家代理機構操作顯然不屬于部門集中采購。
技術需求須清楚明確
由采購人提技術需求不是法定的要求,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已經成為慣例。而一些有不良企圖的采購人代表往往就是利用"提"技術需求的機會,將自己的企圖"鑲"在技術需求中,這讓不少采購代理機構的操作陷入被動。遇到專業(yè)且負責的采購代理機構就會第一時間給提出來。但遇到不專業(yè)或者"膽小"的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就會被直接寫入招標文件,當有供應商提出質疑后,才去請求采購人予以修改或應對。而有的采購人代表到了這個時候也還有不愿改正的。
業(yè)界專家提醒,這樣從事政府采購不可行,以前就有過不止一起采購人代表因為類似的原因而受到單位處分的案例。采購人惟有依法行使《政府采購法》賦予自己的權利,采購人代表也只有依法行使采購人授予自己的職權,政府采購活動才能順利開展。而采購人在行使權利時,不僅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定,還必須以項目的切實需求為原則。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 作者:萬玉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