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擔任海南省政府采購中心書記、副主任開始,席傳亮已經在采購中心度過了近12個年頭。這讓他成為中國擔任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時間最長的人。在這個高危的行業(yè)里,席傳亮說,他三分之一的工作都用來應對各種各樣的調查。因為觸及到某些人的利益,各種“告狀”從沒停止過。(12月23日《中國青年報》)
十二年的采購中心主任經歷,席傳亮儼然沒有其他崗位的輕松與愜意,被監(jiān)察廳立案、被副省長調侃、眼見上任落馬,跌宕經歷如一場大戲,其間盡是清風與欲火的對峙,也算讓公眾看穿了一些政府采購工作的“神秘”。誠然,論及政府采購,公眾褒貶不一,也恰如這位“老采購”感嘆:“替政府花錢的,怎么樣也比不過替政府賺錢的”。
從2013年深圳大運會采購腐敗到2014年云南查處30余起采購弊案,再到2015年廣東紀委通報10其公共資源交易腐敗典型,政府采購腐敗問題年年頻發(fā),論及以往,更是極易招來批評與罵聲。說白了,采購中心的主責就是“用錢”,在不少腐敗分子看來自然是個“美差”,中間環(huán)節(jié)盡是回扣,再有人算筆“人情賬”、給些“好處費”,如何指望一些思想戒律不嚴者不予動搖。近年來,國家和地方屢屢在政府采購環(huán)節(jié)下功夫,特別是對公開招投標進行細規(guī)嚴束,雖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采購人員的自主“話語權”,但論及實效仍能讓人哽咽三分,主觀或客觀的漏洞黑幕縷縷不絕、政府公信力遭受損失,以至于一位省級采購中心“一把手”要用三分之一的工作來應付各類調查,所言“高?!弊匀怀闪嗽袉栴}的后遺產物。
不可否認,當有的監(jiān)管必須從嚴,至少面對公眾質疑、群眾舉報,及時作為必須放在首位。然而,令采購工作成了“高?!?,盡職盡責卻如履薄冰,其中的“不正?!眳s不容忽視。有了公開公正的好辦法,反而引來內部人員無故不滿,甚至招標單位和企業(yè)也現身“告狀”,莫不是動了某些人的蛋糕?原有的權力尋租鏈條一被打斷,潛藏于下的碩鼠通通冒頭,監(jiān)管方面的調查恐怕找漏了對象。
當采購監(jiān)管陷入了一種被動狀態(tài),歸根結底便要深究機制上的問題,如今的“陽光采購”,多多少少有些形單影只,紙面上盡是良效,可實踐中卻被一系列“天價U盤”、“40萬打印機”扇了一記重重的耳光,非但漏洞沒有堵住,反而造成了對正常采購渠道的“二次傷害”。事實上,席傳亮在工作中自覺踐行的“分段式管理操作法”就是個極具創(chuàng)新實效的工具,通過“分權”達到相互制約。而面對政府采購這一龐大的體系,顯然需要更多良方新法加以扶持,說白了,讓席傳亮倍感“高危”的根本原因,就是人的作用仍然在被放大,于是乎出了事就找人的麻煩、有了舉報就找人的問題,仿佛一套毫無模板的工作流程,叫人如何放心?
筆者以為,要真正堵住采購腐敗的洪流,人自然是關鍵,但核心還是制度的“定立”與“執(zhí)行”,唯有真正從法、紀、規(guī)、理等方面細化規(guī)劃,用執(zhí)行力叫采購人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特別是中間一條,采購什么、怎樣采購、多少錢采購,必須有嚴規(guī)細則來統(tǒng)籌,要讓“人”的作用弱化為“紐帶”而非“動力”,讓制度說了算,叫那內外投機者有氣不敢撒、不能撒、找不到人撒,讓尺度立于公眾利眼之前,是非與否,一目了然。
政府采購,需要一個積極正面的形象,更需要公正與透明祛除“吃力不討好”的后顧之憂。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最熱職位竟是中央采購處,其間意味實難贅言,掙錢的不容易,花錢的要自律,若是政府采購工作始終無法令納稅人滿意,甚至還指望著碌碌查究、盯人辦事,只怕最后疲于救火,真正“高危”的,便是一些地方政府自詡的廉潔形象了。(文/余祖欣)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