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簡化政采供應商入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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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7年09月13日
遼寧省財政廳近日印發(fā)通知,簡化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程序,以此優(yōu)化全省營商環(huán)境,方便廣大供應商參與遼寧省政府采購活動。
遼寧省財政廳明確,遼寧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由審批公示制改為電子注冊備案制。轉變方式后,供應商入庫不再需要提交紙質資料,只需在網(wǎng)上填報相關信息。省財政廳負責建立全省統(tǒng)一的供應商庫,實行“一地入庫,全省通用”。
在供應商入庫程序方面,遼寧省財政廳規(guī)定,各供應商需進入政府采購網(wǎng)首頁中的“供應商注冊”欄目進行電子注冊,遼寧省財政廳或各市財政局收到供應商網(wǎng)上提交的注冊信息后,將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核對。信息核對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填報的信息是否完整;二是是否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列入上述名單的供應商將不予備案。查詢渠道為“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
遼寧省財政廳要求,供應商要依法誠信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對于已經入庫的供應商,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對其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將有關情況告知同級財政部門。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