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財采〔2018〕16號
省直各預算單位:
近期,我廳對2017年省本級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了梳理。因預算單位采購計劃備案和啟動政府采購程序晚導致招標無法滿足項目時間要求,因采購需求和采購文件設置不合規(guī)、不合理,造成潛在供應商質疑投訴等,已成為嚴重影響項目執(zhí)行進度的突出問題。為切實做好2018年政府采購項目實施工作,加快政府采購預算執(zhí)行進度,確保項目依法依規(guī)完成,我廳提出如下要求,請遵照執(zhí)行。
一、提前統(tǒng)籌規(guī)劃好本單位2018年政府采購項目計劃,盡早啟動采購程序
預算單位是政府采購活動的法定責任主體,應根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統(tǒng)籌安排好政府采購項目的組織和實施,提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除海南省省級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內執(zhí)行網上商城和協(xié)議供貨的項目外,其余已納入當年年初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預算單位必須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我廳報備政府采購計劃。對于已納入2018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或財政應予以保障的項目(含跨年度項目),在預算正式下達前,預算單位可填寫《海南省政府采購計劃備案(審核)表》(見附件1),由省財政廳部門預算業(yè)務處做出資金保障的承諾意見,報政府采購管理處進行紙質備案后,即可先行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二、實行“采購需求公示”制度
我廳在中國海南政府采購網站設立了“采購需求公示”專欄,2018年分散采購項目均實行采購需求公示制度(除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外)。預算單位在報備政府采購計劃后,應立即著手研究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采購人應按照《海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表》(見附件2)中列明的采購需求內容逐條確定項目采購需求,并及時在“中國海南政府采購網”的專欄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采購需求應合法合規(guī)、科學合理、符合實際,能夠通過客觀指標進行量化的應當量化,對于需求復雜的項目可引入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和專家參與采購需求論證。預算單位應對相關各方提出的異議進行處理,確屬合理的應及時修改,經確定的采購需求內容應在采購文件中完整反映。在發(fā)布采購公告時,應將采購需求公示材料作為必備要件,采購需求未經公示的,代理機構不得發(fā)布采購公告。已納入年初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單位必須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需求公示,啟動政府采購程序。凡在7月30日后進行采購需求公示的項目,省政府采購中心及社會代理機構不得直接受理,由預算單位向我廳說明原因報備后才可受理。
三、嚴格禁止隨意變更采購方式
預算單位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省級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的規(guī)定,依法選擇適用的采購方式,防止隨意采用和濫用采購方式。因預算單位拖延采購啟動時間,又以時間緊急為由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的,省財政廳一律不予受理。根據2018年度省本級部門預算目前編制情況來看,2018年省直預算單位申報的信息化建設項目多、資金量大,鑒于信息化項目需求復雜,請各單位務必打好工作的提前量,排好工期,確保項目依法依規(guī)實施。
四、建立通報制度
對于未按上述時間節(jié)點報備采購計劃、公示采購需求的預算單位或者單位拖延后又以時間緊急為由申請變更采購方式的,省財政廳都將進行通報。
附件:1. 海南省政府采購計劃備案(審核)表
2. 海南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表
海南省財政廳
2018年1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