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胡凡非) “是旌德法院么,我已經把錢全部打給了申請人,能不能馬上把我公司從‘黑名單’去掉,我們下午還要招投標,越快越好??!”8月3日上午,安徽省旌德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接到了這通匆忙的電話,剛掛完電話,該案的申請人汪某也來到法院,告知執(zhí)行法官,錢已經全部到賬了,至此,一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順利執(zhí)結。
2011年,某置業(yè)公司開發(fā)建設旌德某小區(qū),將建設工程發(fā)包給浙江某建設公司承建,汪某以提供機械及勞務的方式,為浙江某建設公司承建的工程進行挖填土施工。勞務費及挖機臺班費共計125461元。之后,浙江某建設公司支付20000元后,尚欠105461元。汪某2012年至2017年7月期間在服刑中,2017年9月,出獄后的汪某將某置業(yè)公司、浙江某建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浙江某建設公司承擔105461元工程款,某置業(yè)公司對浙江某建設公司支付工程款義務承擔清償責任。浙江某建設公司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2017年12月25日,經旌德縣法院依法缺席判決被告浙江某建設公司支付汪某勞動報酬105461元及逾期付款損失。
浙江某建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宣城中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浙江某建設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前一次性給付汪某案涉工程款7萬元整。
過了協議的還款日期,汪某卻仍未等來自己的工程款,無奈之下,向旌德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2018年8月2日,旌德法院向浙江某建設公司下達執(zhí)行通知書,并告知其如不能按期履行,將被納入實行被執(zhí)行人名單??紤]到該公司有還款能力,卻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將該公司錄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凍結其公司賬戶。因為無法參加招投標,公司的日常經營受損,公司當天就將執(zhí)行款七萬元執(zhí)行款與訴訟費、執(zhí)行費一起打到汪某的賬戶,并拜托汪某將訴訟費和執(zhí)行費送到法院,案件順利執(zhí)結。
(來源:中國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