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袁瑞娟報道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和財政部的相關要求,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印發(fā)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guī)定2020年云南省的貨物、服務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工程類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400萬元;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的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100萬元。此舉旨在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
“我們在制定2020年集中采購目錄時遵循了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適當提高政府采購相關數額標準和限額標準、增加采購人自主選擇的權利、督促采購人履行好政府采購主體責任、通過‘互聯(lián)網+政府采購’提高小額零星采購項目采購效率的原則。新目錄呈現(xiàn)出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品目有所增加、不再統(tǒng)一制定部門集中采購目錄、統(tǒng)一并提高分散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和服務類品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全省統(tǒng)一、繼續(xù)提高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特點。”云南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做目的就是要對于標準統(tǒng)一、價格變化不大的通用類產品通過集中采購,爭取價格優(yōu)惠;對于小額零星的通用類產品通過電子賣場采購,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統(tǒng)一和提高分散采購限額標準,適當縮小政府采購范圍,增加采購人政府采購自主選擇權;統(tǒng)一貨物、服務類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減少基層財政監(jiān)管部門審批事項,調動采購人依法選擇非招標方式開展采購活動的積極性,提高采購效率。
據上述該負責人介紹,《通知》明確了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部門集中采購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并提出相關執(zhí)行要求。在一個財政年度內,采購單位不得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以化整為零方式規(guī)避政府采購。其中,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與2019年的相比呈現(xiàn)出幾大特點:
一是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品目變化較大。在財政部制定的30個項目基礎上,云南省2020年集中采購目錄補充了“計算機網絡設備、信息安全設備、磁盤陣列、網絡存儲設備、通用應用軟件、數字照相機、速印機、視頻會議系統(tǒng)設備、傳真通信設備”9個品目。同時,在云南省的2019年目錄基礎上,增加了復印紙、印刷服務、物業(yè)管理服務、云計算服務等集中采購的品目。二是不再統(tǒng)一制定部門集中采購目錄。云南省2020年集中采購目錄標準中沒有再設定部門集中采購項目,而是將部門集中采購品目交由主管預算單位結合自身業(yè)務特點自行確定,然后報省級財政部門備案后實施。州、市有關部門參照省級主管部門確定的部門集中采購品目執(zhí)行。三是統(tǒng)一并提高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云南省2020年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全省統(tǒng)一為60萬元,州(市)、縣(市、區(qū))均執(zhí)行這一標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的統(tǒng)一和提高是云南省政府采購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必然要求,對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采購效率有積極的作用。四是貨物、服務類品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全省統(tǒng)一為200萬元。根據規(guī)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不應低于200萬元。云南省2020年新目錄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不再區(qū)分省、州(市)、縣,全省執(zhí)行統(tǒng)一標準。
對于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通知》明確應當按照規(guī)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中心)代理采購。未依法獨立設置集中采購機構的地區(qū),可將集中采購項目委托給上級或其他地區(qū)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也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將集中采購項目擇優(yōu)委托給集中采購機構以外的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同時,《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加快建設政府采購電子賣場,著力推進通用類貨物服務電子化采購,探索實施電子反拍、網上直采、在線詢價等簡易采購程序。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在電子賣場中進行電子反拍或網上超市直接訂購的,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每月不超過20萬元、全年不超過200萬元。
據悉,按照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標準規(guī)定,電子賣場中進行電子反拍或網上超市直接訂購的,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每月不超過20萬元、全年不超過200萬元的限額標準?!斑@主要是基于云南省2020年貨物類和服務類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電子賣場主要解決的是各采購單位小額零星采購的問題,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全年累計采購金額不應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否則,采購人有規(guī)避公開招標的嫌疑?!鄙鲜鲈撠撠熑私忉屨f。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